乡镇普法工作调研报告 乡镇普法工作调研报告 在局党组的重视下,市局成立了课题调研组,对全市乡镇普法工作进行调查现将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对今后乡镇普法工作如何开展、如何才能抓出成效谈一些浅见: 一、存在的问题 1、责任主体错位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把中国建设为法治国家。在中国没有全民的法治理念,就没有中国.的法治化。而全民法治理念形成,最主要是靠全民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作为普法工作又是全民学法的重要手段。应是全党各级政府的重要工作,就列入常规工作来抓。按照十八大的精神及上级文件的要求,普法工作作为建设法治中国的重大环节。这项工作应是全党和各级政府的重要工作之一,应列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常规工作内容,由政府主抓,部门参与。在我市绝大多数镇党委、政府对普法工作的责任主体还搞错位。实际上搞成了部门主抓,政府参与。 2、位置摆不正 不少领导和基层干部(含村、居委会干部)其主要精力都放在发展经济等硬件建设上,更由于市、乡镇两级对这些“中心工作”督促紧、考核严,村(社区)干部将主要精力用于这些“中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