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013 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教育入学考试专业综合 II 考试大纲教育部考试中心2目 录I. 考查目标3II. 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3III. 考查内容4IV. 题型示例及参考答案25V. 参考书目 363I. 考查目标专业综合 II 考试包括法理学、中国宪法学和中国法制史三部分,主要考查相关学科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和基本原理,从理论法学的角度测试考生是否具备培养目标所要求的知识、能力和素养。在考查考生对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的理解及掌握的同时,侧重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法学知识及原理分析、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和运用法律语言的表达能力。考生应能:1. 正确掌握和准确理解法理学、中国宪法学和中国法
2、制史的基本概念、特征和基本原理。2. 正确运用法理学、中国宪法学和中国法制史的基本知识和原理对给定材料进行分析处理和正确评价。3. 结合我国法治建设的实际,综合运用法理学、中国宪法学和中国法制史的基本知识和原理,对我国现实法律现象和法治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4. 准确、恰当地使用法学专业术语和运用法律思维进行表达,论述有据,条理清晰,符合逻辑,文字表达通顺。II. 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一、试卷满分及考试时间本试卷满分为 150 分,考试时间为 180 分钟。二、答题方式答题方式为闭卷、笔试。三、试卷内容结构法理学 约 60 分中国宪法学 约 50 分中国法制史 约 40 分
3、四、试卷题型结构单项选择题 45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45 分多项选择题 18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36 分简答题 3 小题,每小题 8 分,共 24 分分析题 3 小题,每小题 10 分,共 30 分论述题 1 小题,每小题 15 分,共 15 分4III. 考查内容第一部分 法理学第一章 绪论第一节 法学一、 法学的含义法学的概念;法学的研究对象;法学体系。二、 法学的产生和发展法学产生的条件;法学的历史发展。 三、 马克思主义法学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产生与发展;马克思主义法学的特征。 第二节 法理学一、 法理学的含义法理学的概念;法理学的研究对象;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的地位。 二、
4、 法理学的研究方法和意义法理学的研究方法;研究法理学的意义。 第二章 法的本质与特征第一节 法、法律的含义一、 “法”与“法律”的词义二、 当代中国“法”与“法律”的使用第二节 法的本质一、 非马克思主义法学关于法的本质的学说神意论;理性论;命令说;民族精神论;社会控制论。二、 马克思主义法学关于法的本质的学说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法所体现的意志由一定 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法所体现的意志也受经济以外诸多因素的影响。第三节 法的基本特征一、 法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范,具有规范性二、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和普遍性5三、 法是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规范,具有权利和
5、义务的一致性四、 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具有国家强制性和程序性第三章 法的起源与演进第一节 法的起源一、 法起源的主要原因法起源的经济原因;法起源的政治原因。二、 法起源的一般规律由个别调整逐步发展为规范性调整;由习惯发展为习惯法再发展为制定法;由与道德规范、宗教规范混为一体发展到相对独立。第二节 法的演进一、 古代法奴隶制法严格保护奴隶主所有制,公开确认奴隶主贵族的等级特权;封建制法确认人身依附关系,维护专制王权。二、 资本主义法资本主义法的产生和本质。法系的概念;英美法系;大陆法系;两大法系的区别。三、 社会主义法中国社会主义法的产生和本质。第三节 法律移植与继承一、 法律移
6、植二、 法律继承第四章 法的作用与法的价值第一节 法的作用一、 法的作用的概念法的作用的定义;法的作用的实质。二、 法的作用的分类法的规范作用;法的社会作用。三、 法的规范作用6指引作用;评价作用;预测作用;教育作用;强制作用。四、 法的社会作用维护阶级统治的作用;法律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的作用;当代中国法律在建构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五、 法的作用的局限性第二节 法的价值一、 法的价值的概念二、 法的主要价值秩序;自由;平等;人权;正义;效率。三、 法的价值的冲突与解决第五章 法律制定第一节 法律制定的概念一、 法律制定的概念法律制定的定义;法律制定的特征。二、 立法权与立法体制立法权的概念;
7、立法体制的概念;我国现行的立法体制。第二节 法律制定的原则一、 合法性原则法律制定的依据、权限、程序等必须遵循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二、 科学性原则法律制定必须从实际出发,尊重客观规律;总结借鉴与科学预见相结合。三、 民主性原则法律制定必须从最大多数人的最根本利益出发;立法过程和立法程序具有民主性。第三节 法律制定的程序一、 法律制定程序的概念二、 法律草案的提出三、 法律草案的审议四、 法律草案的表决与通过五、 法律的公布7第四节 法律效力一、 法律效力的概念二、 法律对人的效力法律对人的效力的原则;法律对中国人的效力;法律对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的效力。三、 法律的空间效力法律的空间效力的概念;法律
8、的域内效力;法律的域外效力。四、 法律的时间效力法律的时间效力的概念;法律生效的时间;法律效力终止的时间;法律的溯及力。第六章 法律体系第一节 法律体系与法律部门一、 法律体系的概念二、 法律部门法律部门的概念;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法律部门的划分 原则。第二节 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一、 当代中国法律体系的特色二、 当代中国法律体系的构成宪法及其相关法;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程序法。第七章 法律要素第一节 法律规则一、 法律规则的概念法律规则的定义;法律规则的特点。二、 法律规则的种类授权性规则与义务性规则;强行性规则与任意性规则;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三、 法律规则
9、的结构假定(条件) ;行为模式;法律后果。第二节 法律原则一、 法律原则的概念8法律原则的定义;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区别。二、 法律原则的种类政策性原则与公理性原则;基本原则与具体原则;实体性原则与程序性原则。第三节 法律概念一、 法律概念的含义二、 法律概念的种类第八章 法律渊源与法律分类第一节 法律渊源一、 法律渊源的含义二、 法律渊源的分类法律的正式渊源;法律的非正式渊源。三、 当代中国的法律渊源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特别行政区的法律;行政规章;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第二节 法律分类一、 法律的一般分类成文法与不成文法;实体法与程序法;根本法与普通法;一般法
10、与特别法;国内法与国际法。二、 西方两大法系的特殊法律分类公法与私法;普通法与衡平法。第九章 法律实施第一节 法律实施与法律实现一、 法律实施法律实施的概念;法律实施的分类;法律实施的意义;法律实施状况的评价。二、 法律实现法律实现的概念;法律实现的意义;影响法律实现的因素。第二节 执法一、 执法的概念9执法的定义;执法的特点。二、 执法的原则依法行政原则;讲求效率原则;合理性原则;正当程序原则。第三节 司法一、 司法的概念司法的定义;司法的特点。二、 司法的原则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第四节 守法一、 守法的概念守法的定义;
11、守法的意义。二、 守法的要素守法主体;守法范围;守法内容。三、 守法的原因四、 守法的态度第五节 法律监督一、 法律监督的概念法律监督的定义;法律监督的意义。二、 当代中国的法律监督国家监督;社会监督。第十章 法律解释与法律推理第一节 法律解释一、 法律解释的概念法律解释的定义;法律解释的必要性。二、 法律解释的分类正式解释与非正式解释;限制解释、扩充解释和字面解释。三、 法律解释的方法文义解释、历史解释、体系解释、目的解释。10四、 当代中国的法律解释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行政解释。第二节 法律推理一、 法律推理的概念法律推理的定义;法律推理的特征。二、 法律推理方式形式推理;实质推理。第十一
12、章 法律关系第一节 法律关系的含义与分类一、 法律关系的概念法律关系的定义;法律关系的特征。二、 法律关系的分类基本法律关系、普通法律关系与诉讼法律关系;平权型法律关系与隶属型法律关系;绝对法律关系与相对法律关系。第二节 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一、 法律关系的主体法律关系主体的概念;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二、 法律关系的内容法律权利;法律义务;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相互关系。三、 法律关系的客体法律关系客体的概念;法律关系客体包括物、行为、精神产品(非物质财富) 、人身利益。第三节 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一、 法律关系产生、变更与消灭的条件抽象的条件;具体的条件。二、 法律事实法律事实的概念;法律事实的分类;法律事件;法律行为。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