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关于行政审批等事项办理情况的自查报告2021关于行政审批等事项办理状况的自查报告市监察局:依据广安市监察局、广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做好迎接省检察厅、省政务服务中心对行政审批等事项办理状况进行专项检查相关工作的通知(广监发XX8号)要求,我局对相关行政审批等事项办理状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状况报告如下。一、基本状况(一)“两集中、两到位”全面落实。根据市委、市政府“两集中、两到位”要求和广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三定”方案,由局主要领导签订首席代表授权书,授予审批决定权、审核上报权、组织协调权、窗口管理权和印章用法权。同时,将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到行政审批科,行政审批科及其从事行政审批的人员集中到政务服务中心。(二)行政审批事项依法办理。严格实行“一个窗口对外”,除现场勘察、集体商量、专家论证、听证外,行政审批事项的询问、申请、受理、审批、办结制证、取件等环节一律实行政务服务中心现场办理。对符合申请条件和申报资料的行政申请事项,予以受理,严格根据承诺时限予以办结;对不符合申请条件和申报资料的行政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