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产权交易所会员电子邮件系统管理细则一一一 为规范北京产权交易所(简称:北交所)会员电子邮件系统,确保北交所与会员之间信息联系便捷通畅、安全高效,根据北京产权交易所电子邮件系统管理办法、 北京产权交易所会员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细则。一一一 本细则所称会员电子邮件系统是指北交所为会员统一配置的电子邮箱帐户。一一一 北交所会员管理部门指定专人作为会员帐户管理员,负责会员电子邮件系统日常服务和管理。会员应自觉遵守北京产权交易所会员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及本细则的各项相关规定。一一一 根据北京产权交易所电子邮件系统管理办法,北交所向各会员单位配置统一格式的会员专用电子邮箱(简称:会员电邮)。会员
2、电邮帐户遵循以下规范:会员编号,例:会员编号J0001,其 帐户为 :。一一一 北交所曾为部分会员配置的电子邮件帐户:会员编号、会员编号 ,将于 2012 年 1 月 4日起停止使用,停用六个月后删除,使用该邮箱的会员单位应于 2012年 2 月 1 日前转移储存好邮箱中重要资料。一一一 会员可登录:http:/,输入会员电邮地址及密码,即可登录会员电邮系统。会员首次登陆电子邮箱后,应及时更改密码,用 户密码设置策略为密码长度不小于 8,同时包含数字、大写字母、小写字母以及符号(!#$%:“等) ,会员应做好密码管理。一一一 会员电邮发送邮件时,上传的附件最大为 10M。会员电邮存储空间为 2
3、00M。为 防止邮箱空间不足,会员应及时清理邮件,避免邮件收发不正常;电子邮箱严禁传输保密信息。一一一 会员对外邮件群发时, 为避免被外部 视为黑名单(黑名单库一般是由反垃圾邮件组织或反垃圾邮件设备厂商收集更新),原则上每次群发邮件数量限制为 40 个;群发频率间隔时间为 20 分钟。一一一 会员电邮是北交所与会员之间用于工作联系的官方电子邮件系统。北交所向会员发送电子邮件,均发送至此会员电邮帐户;会员向北交所发送电子邮件时,也应通过此会员电邮系统向北交所发送。一一一 各会员单位的会员电邮专属相应会员单位内部使用,禁止以任何形式转让、出借给本会员单位以外的人员使用;禁止任何会员单位进入其他会员
4、单位的会员电邮系统进行收发电子邮件;禁止破坏会员电邮系统的任何行为。凡经北交所发现核实后,北交所将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会员管理办法及会员管理配套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及非会员的单位或个人的,北交所将通过法律手段进行解决。若由此产生的违反法律行为,北交所将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一一一一 会员资格发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变更情形,并导致电邮用户变动的,会员资格原持有单位应在会员资格变更时做好电邮历史数据管理,防止电邮信息外泄。(一) 会员资格转让的,会员资格转让方应妥善保存电邮历史数据,并清空邮箱内容;会员资格受让方获取电邮帐户后,应及时修改登录密码。(二) 会员资格被暂停的,其电邮帐户将被停用,
5、直至会员资格正常后恢复使用。(三) 会员资格被取消的,其电邮帐户将被停用,直至该会员编号向新进会员单位配置后恢复使用。一一一一 会员使用会员电邮必须遵守北交所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不得通过和针对会员电邮制作、发布、传播以下信息,凡经北交所发现核实后,北交所将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会员管理办法及会员管理配套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及非会员的单位或个人的,北交所将通过法律手段进行解决。(一) 违反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二) 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三)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四)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五) 散布谣
6、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六) 传播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 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七) 散布个人隐私,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八)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的;(九) 损坏北交所利益,破坏北交所形象的。一一一一 各会员单位的会员代表是会员电邮帐户的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的帐户管理,帐户管理包括开关申请、密码管理、查收电邮、信息传达、变更申请、使用维护、 问题反馈等内容;并承担电邮系统安全责任,监管会员电邮单位内部其他使用人遵守相关管理办法和安全规定。一一一一 会员代表应每天查看会员电邮收信情况,保证及时收取北交所发送的电子邮件,传达电邮信息,并做好会员单位内部
7、电邮管理。电邮系统若出现密码遗失、退信、发送异常等情况,需填写北交所会员电子邮件系统维护申请表(见附件),及时向北交所会员管理部门反馈,北交所视不同情况给予问题处理,并回复处理意见。一一一一 本细则解释权和修订权属于北交所。一一一一 本细则自 2012 年 1 月 4 日起实施。附件:北交所会员电子邮件系统维护申请表编号:会员编号 单位名称会员代表 手 机电邮帐户电邮维护 开关申请密码挂失系统异常变更申请其它问题具体情况说明:会员代表(签字):会员单位(盖章):年 月 日北交所会员电邮帐户管理员意见:(签字):年 月 日北交所会员与机构合作部(签字):年 月 日北交所技术部(签字):年 月 日北交所系统管理员(签字) 完成时间注:1.编号规则为 CBEXHY+年+月+日+序号,由北交所会员电邮帐户管理员编号;2.此申请表由北交所会员与机构合作部负责人签批后交北交所技术部;由北交所技术部指定系统管理员办理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