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反洗钱的自查报告保险反洗钱的自查报告 依据美国“反欺诈财务报告全国委员会”(coso)的定义,“内部掌握”(inner control)本意是指“由一个主体(企业)的董事会、管理当局和其他人员实施的,旨在为经营的效率与效果、财务报告的牢靠性、符合适用的法律法规等各类目标的实现供应合理保证的过程”,包括“掌握环境”、“风险评估”、“掌握活动”、“信息沟通”与“监控”五个相互关联的要素,每个要素又分别承载“经营”、“财务报告”与“合规性”三个目标。内掌握度特指企业单位为实现自己的经营目标、提高经营绩效,而在经营活动的开展、财务报告的编制和法律法规的遵守等方面所作的一系列自律性或他律性制度支配。没有一个合理的内掌握度体系,企业单位的经营目标实现就缺乏必要的内部保障环境。 由于洗钱行为对.经济和保险行业自身都具有严峻的危害性,不难理解保险机构的反洗钱活动也会影响其“经营的效率与效果”的目标实现。并且,由于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相关法规,保险机构的反洗钱还涉及对“适用的法律和法规”的遵守或违反等问题。所以,内掌握度的建立和健全是保险等金融机构有效执行国家反洗钱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