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领域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开展情况自查报告城市管理领域集中行政惩罚权工作开展状况自查报告XX年xx区在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实施了“大部制”改革。改革后,市城管局将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规划、园林绿化、市政、工商、公安等领域中法律、规章等设定的14项行政惩罚权下放到xx区建设管理局。在具体实施各类行政惩罚工作中,建设管理局依据xx区的实际,在征得市城管局同意的前提下,确定由局下属单位:区城管综合执法大队来具体来执行14项行政惩罚权。6年以来,区城管综合执法大队在市局的挺直指导下,根据法定程序实施相对集中惩罚工作,取得了肯定成效,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现将自查状况报告如下:一、xx区城市管理行政惩罚权执行基本状况(一)14项行政惩罚权职责具体内容:依据国务院法制办关于在湖北省黄石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惩罚权试点工作的复函(国法函XX163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xx区相关集中行政惩罚权执法体制和执法范围的通知(黄石政规XX9号)等相关规定,在xx辖区行使相对集中行政惩罚权如下:1.行使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