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书面凭证。建设用地科决定是否受理(2 日内完成)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 2 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根据需要征求部门意见建设用地科作出决定(3 日内完成)建设用地科审查对照城市总体规划;提出初审意见。(6 日内审查完成)审批服务科送达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2 日内完成)建设用地科结案(立卷归档)备注:1.流程图所指的“日”均为工作日2.办理时限均为承诺日期3.以建设用地科为例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向申请人出具受理书面凭证。建设用地科现场踏勘业务办公会研究审批服务科接收申请材料:1.选址申请书(包括项目性质、拟建规模、选址意向等内容)1 份 2.发改部门相关文件 1 份 3.重要交通类、大型加油站项目、学校选址阶段交通影响评价报告 1 份 4.项目选址论证结论 1 份 5.委托书 1 份 6.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1 份 7.需要补正的其它材料 1 份建设单位提出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运行流程图(划拨用地工程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