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财政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自查报告地区财政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自查报告1为了仔细实行.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关于对贯彻.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状况进行督查的通知文件和地委书记批示开展全面自查的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对比督查的内容和要求,对本单位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状况进行了仔细的自查,现将自查状况报告如下:一、主要工作及措施(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1、成立了局机关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由党组副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局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指定3名兼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形成了 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负责人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把创建活动贯穿于日常工作始终,与日常工作同支配、同检查、同考核、同总结,为创建工作供应组织保证。2、主动行动,把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工作列入财政局重要议程,准时召开了动员大会,在会上传达学习了地区动员大会精神,就局机关创建活动提出具体要求,做到在思想上重视、行动上落实、绩效上考核,不断提升创建活动整体水平。根据地委文件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地区财政局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活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