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专项清理自查情况报告关于财政供给人员吃空饷专项清理自查状况报告依据关于开展财政供给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清理检查工作的通知(桂财监20XX93号)文件要求,专项清理检查分为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处理、建章立制等四个阶段,其中自查自纠时间为12月110日。目前,各级各部门自查自纠工作已全面开展。根据自查自纠阶段工作部署,各级各部门要依据专项清理检查有关文件要求和规定程序,严格对比吃空饷的各类情形,仔细组织自查自纠。自查自纠主要内容是在仔细梳理干部职工工作关系、工资发放、在岗在位状况的基础上,对单位是否存在以下11类吃空饷问题进行全面自查自纠:1.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司法处理,但工资待遇(含津贴补贴、补助,下同)、离退休(退职)费未按规定处理到位的。2.工作人员考上全日制学历训练脱产学习的;未履行审批手续,长期不上班、离岗经商办企业、长期在外进修学习或从事其他工作等,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的。3.以借调为名,既不在借入单位又不在借出单位上班,但仍领取工资的。4.用少量薪酬聘用他人顶岗,自己从事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