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建省级文明县城自查报告关于创建省级文明县城自查报告我办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仔细履行工作职责,主动开展各项创建活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对比宜县文明办22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单位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自查状况如下:一、领导重视(一)建立了中共老龄委办支部书记、老龄办主任为组长,老龄办副主任为副组长,综合股、行政审批股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对单位担当的创建工作内容进行了4次专题讨论,4月份召开了创建工作动员会,由副主任具体分管,领导小组设在综合股,明确专人负责创建具体业务工作。(二)责任落实到位将创建工作任务分别分解到内设股室及老年活动服务指导中心,并纳入各股室及下属事业单位工作目标考核,责任落实到人,制定了督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主动配合创建工作,没有推诿扯皮现象。二、创建氛围浓(一)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充分利用墙报、板报、宣扬栏、等载体,在本单位内开设创建文明城市专栏,全年开专栏宣扬12期。(二)主动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参加学雷锋、树新风、志愿服务、精神文明等创建活动,开展了学雷锋喜迎十八大惠老照相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