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四次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创建二级文化馆的自查报告关于第四次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创建二级文化馆的自查报告_县文化馆位于_县中心城区,始建于1950年5月,已经连续三次通过二级馆评审,是_县文化旅游局下属事业单位。馆内设有音乐教室、舞蹈培训大厅、钢琴教室、古筝教室、书画美术教室、跆拳道教室、电子阅览室和多功能厅,并成立了市民文化艺术培训学校。文化馆是全县文化艺术中心,下设活动部、培训部、行政办公室,业务人员门类齐全,活动开展丰富多彩。_县文化馆党支部组建于1998年,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全馆职工勤奋工作,主动开展各类文化活动,圆满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的充分确定,并多次被评为先进单位,并获得_县文明单位称号。依据市文广新局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工作的通知精神,_县文化馆根据县(市、区)文化馆等级必备条件评估标准进行了仔细自查,总得分为945分,其中办馆条件308分,队伍建设110分,公共服务415分,管理100分,提高指标12分,符合部颁区(县)级二级文化馆条件。现将_县文化馆申报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