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的自查报告关于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的自查报告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优进展环境,切实推动依法行政和从源头上治理腐败,依据 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将自查状况汇报如下:一、清理行政审批项目状况近年来,我局仔细贯彻市、县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精神,严格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主动开展行政审批改革工作。概括起来是八个字,高度重视,扎实推动。为了做好此项工作,在接到 号文件后,进行了为期十天的自查。具体措施:一是严格审核。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我局现保留行政许可事项12项,分别是:(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许可;(2)消遣场所经营单位的许可;(3)音像制品零售出租单位的许可;(4)印刷(打字复印)的许可;(5)书报刊出租零售的许可;(6)农村16毫米影片的发行放映许可;(7)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许可;(8)录音录像带、激光视盘、唱盘的出版复录加工的许可;(9)体育经营项目的许可;(10)经营性牌活动场所的许可;(11)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审批的许可;(12)营业性演出活动的许可。对此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