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津开发区财政扶持项目资金审批表编号:单位全称(签章) 机构代码经营地址 总经理基本户银行 基本户账号国税微机号 地税微机号 税务登记号注册资本 注册时间 上年度营业 收入上年度营业税上年度增值税上年度企业所得税经办人 手机及办公电话 手机+座机 Email扶持项目名称 扶持依据、标准与申请期间申请金额(请列明货币单位和计算公式)依据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人才高地建设的若干措施(津开发201757 号)标准对企业新引进落户滨海新区的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和归国留学人员,连续 3年发放租房和生活补贴。其中,大学本科生每人每年 1.2 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2.4 万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
2、年 3.6 万元。申请期间储备人才住房和生活补贴总扶持期间*,*.*元申请金额合计(元) *,*.*扶持项目情况说明本表格填写的申请金额为专项资金,填写金额为总金额的 50%本年度已申请扶持项目及金额申请企业承诺我公司承诺:1.遵守一切法律、法规、规章等。2.本表中所填报内容和所提交材料均为真实、合法、准确、有效。3.开发区财政资金拨款申请单中所填报申请单位、项目名称、收款账户等各项信息均真实、准确、有效。4.接受上述扶持后在天津开发区内的实际经营年限不得少于 5 年,与管委会另有约定的除外。如违反上述第 1、2、4 项承诺,我公司将及时向管委会退回已享受的各项扶持资金并按银行同期基准贷款利率补交利息,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如违反上述第 3 项承诺,我公司承担一切责任。法人(授权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以下内容由开发区管委会相关部门填写企业名称扶持项目 储备人才住房和生活补贴申请期间项目基本情况扶持金额发改局(兑现办)预审意见 初审人: 科长: 年 月 日 年 月 日经济运行局审核意见科长: 局长: 盖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主管部门审核意见科长: 局长: 盖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发改局(兑现办)汇总意见分管局长: 局长: 盖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