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半年河长制工作自查报告 关于上半年河长制工作自查报告 为切实改善全镇河库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落实水环境治理责任,依据省、市、县的要求和精神,根据20xx年_县全面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及其它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扎实开展“河长制”工作,现将20xx年上半年工作自查状况报告如下: 一、组建机构,明确职责。 成立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支配。成立由党政“一把手”担当镇级河段长、分管领导任村(社区)级河段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河长制”办公室。“河长制”办公室负责工作部署协调,制订管理制度和考核方法,监督工作落实,组织实施考核。由党委书记担当“总河长”,镇长担当“总河长”,分管领导担当副河长,相关职能单位、站所作为“河长”责任单位。河系所经村(社区)设立“村河(段)长”,各村支部书记担当“村河长”,村主任担当“村河长”。 二、建立机制、完善制度 一是制定_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明确了河段长、村级联络员和村(居)委会及镇相关站、办、所的工作职责,支配了工作任务;二是建立了_镇河长制工作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