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案卷办结自查报告行政许可案卷办结自查报告一、基本状况市地震局成立于1998年,是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的行政主体单位。依据威政发20XX40号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纳入市行政审批中心的部门和相关办理事项的通告内容,我局实施行政许可事项共3项,一是一般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批,二是重大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核,三是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爱护措施。自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月30日,我局执法案卷均为受理一般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批事项和重大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核事项,未产生行政惩罚和行政复议。二、分项自查说明(一)基础标准部分1.主体合法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五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和其他有关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根据职责分工,各负其责,亲密配合,共同做好本行政区域的防震减灾工作。省防震减灾条例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督管理工作。20XX年,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纳入市行政审批中心的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