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工作自查的报告会计工作自查的报告依据新乡市财政局关于开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年活动的通知(新财会20*13号)、关于开展会计基础工作检查的通知(新财会20*14号)文件的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局财务会计基础工作的自查自纠、整改提高,进一步提升局财务规范运作水平,我局依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方法、会计档案管理方法等有关法律制度规定,对近年来会计基础工作状况仔细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状况报告如下:一、会计基础工作状况卫辉市规划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设置会计机构并配备专职会计人员开展会计核算工作。现有财务负责人 人,会计 人,出纳 人。各会计人员均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在会计工作中都能严格根据会计法的要求仔细履行职责,没有违法违纪行为。(不作为乱作为问题自查报告)二、会计核算工作状况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依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银行开户数和现金管理符合国家规定。根据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