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天融创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宝丰县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专项规划项目招 标 文 件采购编号:BFZC2017-CG-18招 标 人:宝丰县国土资源局代理机构:北京天融创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2017 年 5 月北京天融创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 总则 .62. 招标文件 .73. 投标文件 .84. 投标 .95. 开标 .106. 评标 .107. 合同授予 .11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119. 纪律和监督 .11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2第三章 规划编制任务书 .12第四章 评标办法 .21评分办法前附表 .15
2、1. 评标方法 .172. 评审标准 .183. 评标程序 .18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0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29北京天融创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1第一章 招标公告宝丰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宝丰县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专项规划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宝丰县国土资源局的宝丰县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专项规划项目,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宝丰县国土资源局,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北京天融创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一、项目的概况与招标范围:1、招标工程的规模:专项规划编制范围约为 722 平方公里;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预算资金,已
3、落实。3、采购编号:BFZC2017-CG-18。4、项目地点:宝丰县。5、规划编制周期:60 日历天。6、质量要求:满足专项规划编制暂行规定等国家规定和相关规范的要求,通过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7、项目总投资:57.65 万元。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 2013、2014、2015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具
4、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 2012 年 1月以来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及缴纳社保证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2、投标人须具备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项目组成员不得少于 3 名。3、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 号文)。4、本次
5、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北京天融创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2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3、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1、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 年 5 月 16 日至 2017 年 5 月 22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 8:00 至 12:00,下午 15:00 至 18:00(北京时间)。2、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3、招标文件 500 元/份,售后不退。4、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二、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所有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胶装一套,原件备查,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到现场报名及
6、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提供的报名资料未加盖真实有效的企业公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5、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代理公司到项目所在地检察院职务犯罪科统一开具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证明,故投标人在报名时需另外提供一套齐备的材料(须提供的材料包括:书面申请函-申请函内容包括涉及的具体项目、被查询单位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另附企业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和身份证、被授权人的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投标文件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 年 6 月 7 日 09:00;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逾期送达的或
7、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五、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及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时发布。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招标人:宝丰县国土资源局联系人:牛先生电 话:18236696369 代理机构:北京天融创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联系人:刘女士电 话:136076736332017 年 5 月 15 日北京天融创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1.1.2 招标人招标人:宝丰县国土资源局联系人:牛先生电 话:18236696369 1.1.3 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北京天融创业投资顾问有
8、限公司联系人:刘女士电 话:136076736331.1.4 项目名称 宝丰县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专项规划项目1.1.5 建设地点 宝丰县1.1.6 建设规模 专项规划编制范围约为 722 平方公里。1.2.1 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1.2.2 出资比例 100%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1.3.2 规划编制周期 60 日历天1.3.3 质量要求 满足专项规划编制暂行规定等国家规定和相关规范的要求,通过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 力和信誉 详见招标公告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 不接受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如召开,另行通知1.
9、10.2 招 标 文 件 异 议 提 出 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 10 日前1.10.3 招 标 文 件 异 议 答 复 时间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1.11 分包 不允许1.12 偏离 不允许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 材料 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如有)、招标答疑纪要(如有)、招标控制价(如有)2.2.1 澄清或修改招标 文件的时间 递 交 投 标 文 件 截 止 时 间 15 日 前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7 年 6 月 7 日 9 时 00 分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 文件澄清的时间 招标文件澄清文件发出后 24 小时内北京天融创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10、 4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 文件修改的时间 招标文件澄清文件发出后 24 小时内3.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 材料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3.3.1 投标有效期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3.4.1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转帐支票形式(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10000 元(2)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下列保证金专用账户:收款单位: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 号:262429277977开 户 行:中国银行宝丰支行(3)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汇兑、网银。(4)项目保证金编码:BC17118(5)投标人少交或多标段错交、合交保证金均属无效缴纳。(6)规定
11、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超时到账视同未交保证金处理,取消投标资格)(7)投标单位(人)缴纳保证金时,在“支付凭证”用途栏、摘要栏及附言栏内填写项目保证金编码,保证金接收行将按项目编码自动提取投标保证金,接收行自动提取系统无法提取的,视为未缴纳保证金,取消投标资格。开标当天,投标人携带银行汇款回执单、基本账户开户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开标现场核查保证金到账情况。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指 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 标方案 不允许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见投标文件的格式要求3.7.4 投标文件份数 一正四副,电子版 U 盘一份3.
12、7.5 装订要求 胶装,不接收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4.1.2 封套上写明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投标人名称: 在 年 月 日 时 分整前不得开启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丰县为民路 18 号)。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5.2 开标程序密封情况检查:由招标人、投标人、监标人共同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开标顺序:投标人签到的逆顺序。北京天融创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5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经济、技术专家在开标前从有关政府部门设立
13、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 确定中标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1-3 名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果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也发生上述问题,依次可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7.3.1 履约担保 无8.1 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 8 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
14、依法重新招标。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2 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是指:投标人在工程规划、设计过程中因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执业行为规范,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10.2 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控制价为 576500 元,超出控制价的为无效报价,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10.7 中标公示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 日10.8 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可全
15、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不需征得其书面同意,但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将由专家审验的所有资料进行一次性递交,并附审验资料清单, 封套上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北京天融创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6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
16、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本招标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规划编制周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次招标的规划编制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次招标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规划方案编制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17、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3)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4)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5)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6)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7) 被责令停业的;(8)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9)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0)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北京天融创业投资
18、顾问有限公司 7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不组织踏勘现场。1.9.2 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
19、决策负责。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本次招标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召开投标预备会,如召开,另行通知。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澄清。1.10.3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 分包 不允许。1.12 偏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 招标公告;(2) 投标人须知;(3) 规划编制任务书;(4) 评标办法; (5) 合同条
20、款及格式;(6) 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北京天融创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8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1、。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澄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招标人可以以补充文件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1)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 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 投标保证金(4) 价格清单(5) 项目组成人员(6) 资格审查资料(7) 其他资料(招标
22、文件要求的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它说明文件及合理化建议)3.2 投标报价 3.2.1 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固定总价形式报价本工程规划费用,一旦中标,投标报价即为签订合同价。3.2.2 投标人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并结合本企业的实力合理报价。3.2.3 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都不予接受。3.2.4 除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外,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