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2021年效能监察责任制自查报告局机关2021年效能监察责任制自查报告县水务局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的关怀支持下,通过扎实工作,使效能监察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干部工作作风得到了明显转变,服务意识明显增加、工作效率明显提高。现依据弥办发(XX)86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状况,对比*县XX年度效能监察责任书进行全面、仔细的自查自检,现将自查状况汇报如下:一、对比目标责任,进行逐条自查,现归纳如下:1、依法履职,根据管理事项准时制定措施,作出决定,本单位根据行政许可规定收取水资源费;对已建、在建、立项预备开工建设的各项水利工程严格根据管理规定开展工作,做到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正确高效地履行职责,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部署的各项目标任务;达到质量要求及取得预期效果。2、依法公开与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亲密相关的有关事项,做到办事公开。按季度进行政务公开,总结本单位上一季度完成的重点工作状况及下季度即将开展的重点工作进行公开,对已建、在建和即将开工建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