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安全生产工作自查报告民政局平安生产工作自查报告一、明确责任,加强平安监督机构建设为确保平安工作全面落实,我局高度重视平安生产工作,围绕民政事业工作核心,全面加强了平安监督机构建设。一是成立了民政局平安监督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局长郝克宣担当,副组长由党组成员、分管平安领导胡绍来担当,具体业务股室负责平安监督工作。依据人员调整状况准时调整补充人员。二是实行平安目标责任管理,明确了以局长为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负责人,各股室及机关于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同时将平安目标任务下发到各股室,签定目标责任书,把平安工作与其它工作同步进行支配部署、同步进行检查、同步进行考核。三是建立健全平安监督工作机制,落实平安经费,主动探究符合我局特点的监督管理体制,将平安监督工作与民政救灾工作相结合,建立完善平安监督管理工作体制。二、突出特点,建立完善平安监督体系,为开展平安监督工作供应保障依据平安监督工作特点和目标任务,我局坚持从民政事业特点动身,切实加强民政平安监督制度建设。一是进一步建立完善了应急平安监督体系,是建立以平安监督管理为重点平安监督管理工作,实行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