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保局.保险法自查报告农保局.保险法自查报告自社保法实施以来,我局仔细贯彻执行社保法规定,全面规范制定城乡居保缴费参保、待遇发放、资金管理、经办服务操作方法和工作流程,严格根据县政府试点方案的要求,细心组织,有序开展,在县、乡、村三级共同努力下,城乡居保工作开展顺当,成效良好。现将我局工作的基本状况、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报告如下:一、近三年工作开展状况20XX年7月,我县被纳入全国第三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县,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怀支持下,各项工作成效显著。20XX年我县参保缴费67919人,收取保费1202.96万元,参保率为65.04%(超额完成市政府下达我县50%的目标任务),60周岁以上基础养老金待遇发放866.019万元,发放率100%;20XX年参保缴费106336人,完成省下达民生工程84934人的125.2%;其中16-59周岁参保人数80093人,收缴保费865.81万元,60周以上养老金待遇发放26243人,发放养老金1426.41万元,参保率达90.19%;20XX年1-6月,完成参保缴费48713人,收取保费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