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文化建设自查报告 农村文化建设自查报告 近年来,卧龙区文化局在市文化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深化贯彻XX27号、XX21号文件精神,根据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了我区农村文化建设,丰富了我区农村文化生活,满足了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要。 1、我区农村文化建设已经纳入卧龙区党委政府重要议程,已建立农村文化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 2、我区财政每年对文化建设投入增幅低于同级财政常常性收入的增幅。乡镇办文化服务中心人员属于自收自支,文化中心一般有阅览室、电脑室、活动室等,能够满足农民群众日常文化活动。 3、区文化馆面积达6000,已达到国家一级馆标准;已建立卧龙区文化信息共享工程网站;文化馆每年由市、区财政拨款34万元用于各项馆建。各乡镇与农村党员远程训练相结合,都建有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支中心;正在根据全国“_”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规划规定的标准,对全区11各乡镇、7个办事处进行建设,其中部分已达到标准;综合文化站建设工程专项资金已列入方案,地方配套资金已到位,部分文化站正在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