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督导自查报告 农村义务训练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督导自查报告 农村义务训练学校基本 办学条件专项督导自查报告 依据xx省人民政府训练督导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义务训练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督导的通知(闽政教督XX30号)通知要求,县训练局会同县政府训练督导室组织督学、学校仔细对比督导内容开展自查,现将自查状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状况 参与本次自查的督学共9人(其中专职督学4人,兼职督学5人)。 根据(闽政教督XX30号)通知要求,本次自查范围涵盖全县农村义务训练学校190所(其中村完小17所、教学点137个、乡镇学校18所、学校校18所)。督导的重点内容是农村义务训练学校基本教学条件和基本生活条件,主要包括下列13项内容:1.是否存在d级危房;2.是否每名同学都有课桌椅;3.寄宿同学是否一人一床位;4.是否有平安的饮用水;5.食堂是否满足师生就餐要求;6.厕所是否满足师生需要;7.教室和寝室门窗是否完好;8.同学上下学是否存在突出平安隐患;9.寄宿制学校是否为同学供应养分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