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住建委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执行情况自查报告 区住建委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执行状况自查报告 区编办: 依据_区20xx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考核方法的通知(x编办20xx3号)精神及要求,我委对机构编制执行状况进行了自查自评,现将具体状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 仔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委和省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通过委理论中心组和委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会议,落实区委、区政府、市编委及区编办确定的机构和加强对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成立行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主任亲自抓,纪检组长帮助管理,确定专人负责担当机构编制管理的具体工作。 (一)机构设置规范。按规定程序呈报机构设立,不存在越级上报请示的现象;不存在或发生过擅自设立、撤销、合并机构及其所属机构,不存在擅自变更机关及其所属机构名称、附加名称、规格、隶属关系等状况。 (二)人员编制管理规范。按规定程序呈报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增减或调整等事宜;部门在方案支配调整或招录人员时已报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核编制空编状况;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