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自查报告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自查报告依据霍山县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霍政办20xx23号)文件精神及县政府4月16日专项整治行动动员会的统一部署,我镇立刻行动,仔细开展此项工作,现将自查状况汇报如下:(一)加强领导、成立组织。镇政府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副镇长为副组长,镇直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讨论制定工作方案,部署启动专项整治行动。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财政分局,负责日常具体工作,镇直相关单位各确定一名干部为联络员。各村(居)和镇直相关部门充分认识到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充分认识到少数违规违纪行为所带来的危害性,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自纠的原则,仔细开展此项工作。各涉农部门主动配合,加强协调指导,形成工作合力,全面负责职责范围内涉农资金检查工作,同时各村(居)及相关部门也成立了相应的检查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合理分工,准时协调解决检查工作中遇到的冲突和问题,确保此项检查工作顺当开展。(二)深化基层、开展工作。各村(居)和相关部门都制订了具体的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