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监局关于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发展环境的自查报告市安监局关于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进展环境的自查报告为落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进展环境等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力量,我局围绕平安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规范行政惩罚行为等方面工作开展了自查活动,现将自查状况报告如下:一、行政惩罚裁量权基准制度落实状况我局严格根据_市规范行政惩罚自由裁量权方法(x政府【20xx】3号令),清理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全面梳理本部门行使的行政惩罚权和归纳本部门执法领域发生违法行为的种类,根据法律法规确明具体的行政惩罚上限下限作为指导标准进行行政执法和行政惩罚。目前,我局依据我市平安生产工作的实际,制定和规范了我市平安生产行政惩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标准。在执法过程中,不存在任意惩罚、滥施惩罚、只罚不管、以罚牟利、徇私枉法等问题。截至目前,没有消失涉嫌犯罪的案件,不存在以行政惩罚代替刑事惩罚的问题,不存在任意用法行政强制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制度建立及落实状况依据平安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平安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