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会计核算中心创建省级青年文明号自查报告县财政局会计核算中心创建省级青年文明号自查报告依据省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关于开展全省青年文明号大检查活动的通知(鲁创青文字20xx12号)通知要求,我们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仔细的学习,并进行了自查,现结合会计核算中心工作实际,将自查状况汇报如下: 一、必要条件: 1、核算中心全体干部职工中35周岁以下青年占集体人数的100,主要负责人年龄33岁。 2、团组织机构健全,设有团支部,规范有序的开展了团的各项活动。 3、自核算中心成立以来,集体成员无违法违纪现象。 二、创建氛围: 1、财政局和中心领导高度重视文明号创建活动,成立创建领导小组,中心主任任领导小组组长。制订了明确的创建目标、方案和岗位创优标准,创建成效显著。 2、在核算中心大厅显著位置公示了争创省级青年文明号主要创建内容;有主动争创省级青年文明号宣扬口号及标语;公布山东省青年文明号询问监督热线(16802021),山东省青年文明号监督电话(0531-86617000),市青年文明号监督电话(0633-8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