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关于开展金融统计大检查的自查报告信用社关于开展金融统计大检查的自查报告人民银行岳西县支行:依据岳银发(20XX)25号关于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金融统计大检查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县联社立刻组织相关人员仔细学习,深刻领悟文件精神,并对比统计检查内容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状况报告如下:一、金融统计数据的真实性状况通过对20XX年年末和20XX年一、二季度末上报县人民银行(及市农金体改办)科目统计数据的自我检查,认为上报数据真实完整。没有发觉下列统计违法行为。1、未虚报、瞒报、伪造、篡改金融统计资料,更没有违反统计法规和工作程序编造统计数据的行为。2、统计数据与原始统计记录,统计台账、统计报表以及与统计有关的其他资料核对基本一至,数据差异不大。3、未利用常规的业务操作虚增,虚减原始统计记录或与统计有关的其他原始资料行为。4、未强迫或授意基层信用社和基层社统计人员在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二、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贯彻状况。1、仔细贯彻统计法、金融规定等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