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巾帼文明岗自查报告学院巾帼文明岗自查报告依据市妇联关于转发十堰市妇联关于开展“巾帼文明岗”复核认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文件要求,我校护理学院严格根据文件精神,仔细对比十堰市“巾帼文明岗”复核认定细则,对我院近两年来开展的“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进行了自查,现汇报如下:一、护理学院“巾帼文明岗”基本状况护理学院现有工作人员33人,其中女同志27人,针对学院女同志多、教学与科研工作任务重的状况,1999年成立护理学系起,就开头创建了“巾帼文明岗”活动。为了确保此项活动有组织、有方案地开展,护理学系成立了“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经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在办公室、教学与同学办、各教研室设立了“巾帼文明岗”。并结合工作的实际状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巾帼文明岗”活动方案和岗位职责。通过开展活动,引导全院女职工立足本职、奋勉进取、勤奋学习、多做贡献。在全院同志的共同努力下,护理学院在XX年至XX年期间取得了多项荣誉:XX年护理学院被评为“.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XX年被评为“学校先进单位”、XX年被授予“学校红旗分团委标兵”称号、我院护理专业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