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行为自查报告篇一: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行为自查报告xx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为使.大药房尽早通过GSP认证,在xx食药监部门的指导下,我药房严格根据药品零售企业GSP现场检查指导原则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状况报告如下:一、基本状况.大药房属于单体药房,经营地址四周无污染源,无高危设施,经营场所宽敞光明,卫生清洁、布局合理。药房核准经营范围为: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我药房按GSP要求,完善了相应的设备,修定了各岗位职责及相关规定,从硬件、软件两个方面进行GSP改造,收到了较好的效果。本药店坚持依法经营,诚恳守信,在GSP认证及日常经营中无任何哄骗行为。二、企业实施GSP自查状况(一)质量管理与职责我药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制定了质量管理文件,开展质量管理活动,确保了药品质量。建立了与本药房经营范围和规模相适应的经营条件,包括组织机构、人员、设施设备、质量管理文件,并根据规定设置计算机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