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县节能工作自查报告自治县节能工作自查报告一、20XX年节能目标完成状况全县单位GDP每万元能耗量为0.309吨标准煤,同比下降2.46%,预定目标是下降1.65%,超额完成了预定目标;目前,我县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目标完成进度达到了十二五节能目标的74%。单位工业每万元增加值能耗量为0.25吨标准煤,去年同期数为0.305吨标准煤,下降17.89%。二、主要实行的工作措施(一)严把项目准入关。依据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暂行方法的规定,我县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全部固定资产投资的项目必需进行节能评估审查,符合节能要求的才赐予节能登记,从源头上掌握了能源消耗总量的增长。20XX年,全县开展投资项目节能登记备案审查共18个,均符合省节能登记的有关规定。未审批、核准、备案任何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产能项目。(二)严格责任分解。全县节能减排工作由县节能减排办牵头,工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交通局和住建局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三)加强重点领域节能管理。1.抓好重点用能单位节能工作。一是确定重点用能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