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荥阳市豫龙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 年)调整方案豫龙镇人民政府二一七年十一月I目 录1 镇域概况及现行规划实施情况 .11.1 镇域概况 .11.2 现行规划实施情况 .22 规划目标 .32.1 耕地和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 .32.2 保障重点区域、重点建设项目的合理用地需求 .32.3 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33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43.1 农用地结构调整 .43.2 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43.3 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54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64.1 耕地保护 .64.2 基本农田保护 .65 合理安排建设用地 .75.1 城镇用地 .75.2 农村居民点用地 .
2、75.3 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 .76 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96.1 生态建设 .96.2 环境保护 .97 土地整治 .108 土地用途分区与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118.1 土地用途分区 .118.2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119 重点项目安排 .12II10 村土地利用控制 .1311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1411.1 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自上而下的控制 .1411.2 做好相关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 .1411.3 完善耕地保护政策和机制 .1411.4 健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机制 .1411.5 建立健全公共参与制度 .15附表 .16I前言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国
3、土资厅函20141237 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的通知 (豫政办2015 41 号)要求和荥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 年)调整方案 (以下简称县级调整方案)下达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主要控制指标,结合本地实际,豫龙镇人民政府对豫龙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 年)(以下简称现行规划)进行调整完善,形成豫龙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 年)调整方案(以下简称调整方案)。规划调整期限:规划调整基准年为 2014 年,着重对豫龙镇 2015-2020 年期间各项用地进行调控与安排。规划调整的范围是荥阳市豫龙镇行政辖区内全部土地,土地总面积为65.15
4、平方公里。1 镇域概况及现行规划实施情况11 镇域概况及现行规划实施情况1.1 镇域概况豫龙镇地处荥阳市东部,距郑州市中心 10 公里,东与郑州市中原区相接,西临荥阳市新城区,南与贾峪镇毗连,北与广武镇相邻。东西宽度为 8.2 公里,南北长度为 14.6 公里,总面积为 65.15 平方公里。豫龙镇位于荥阳市中心城区东部,涉及中心城区面积 1364.71 公顷,涉及中心城区扩展区面积 959.73 公顷;荥阳市产业集聚区位于荥阳市中心城区东南部,涉及豫龙镇面积 1448.61 公顷,其中大部分包含在中心城区范围内,面积为 1058.11 公顷,其余部分在中心城区扩展区内面积为 390.21 公
5、顷。郑州宜居健康城位于豫龙镇西部,占地面积 1785.53 公顷,是郑州都市区“六城十组团 ”中的重要产业组团。以医疗保健为主导产业,整合医药、休闲、养老、文化旅游等相关产业,进一步促进医疗健康产业集聚,带动城市组团开发。其发展定位:建设郑州都市核心区的医疗综合服务区、服务中西部地区的医疗保健基地。豫龙镇交通区位优势非常明显,由郑州西南绕城高速公路豫龙站可进出连霍、京珠等全国高速网和省内通往各地市高速;由 310 国道、中原西路向东可直达郑州市中心;郑西铁路客运站即在镇政府南 1.8 公里处;西气东输以及南水北调工程穿境而过。全镇辖 28 个行政村,166 个村民组,人口 5.19 万,镇区现
6、有标准工业园区 3 个,总面积 17.5 平方公里,基础设施完备,配套完善,配有 500Kv 变电站。2014 年,全镇生产总值 1030577 万元;固定资产投资 890323 万元;农业总产值 47993 万元;工业总产值 1455902 万元;财政收入 33394 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 15629 元。 1 镇域概况及现行规划实施情况21.2 现行规划实施情况1.2.1 耕地和基本农田控制指标实施情况2014 年全镇耕地保有量面积 3380.06 公顷,比现行规划上级下达规划目标3004.01 公顷多了 376.05 公顷,完成上级下达耕地保有量任务,耕地得到有效保护。2014 年全镇落
7、实基本农田面积 1961.09 公顷,上级下达基本农田保护目标1961.09 公顷(境外 27.98 公顷),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 1.2.2 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实施情况现行规划豫龙镇的建设用地总规模 2793.08 公顷,2014 年全镇建设用地总规模 2680.49 公顷;现行规划豫龙镇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 2274.98 公顷,2014 年全镇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 2198.41 公顷;现行规划豫龙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1538.20 公顷,2014 年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1430.13 公顷;现行规划豫龙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949.09 公顷,2014 年新增建设用地规模709.65 公顷。建
8、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均未突破,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情况实施较好。1.2.3 土地开发整理实施情况上级下达给豫龙镇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和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分别为 869.25 公顷、165.88 公顷。规划实施期间,全镇新增建设占用耕地 641.34 公顷,占下达指标的 73.78%;全镇补充耕地 25.11 公顷,占下达指标的 15.14%,补充耕地整体完成情况距离目标有很大差距。1.2.4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实施情况2014 年豫龙镇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 314.31 平方米/人,高于规划期末246.11 平方米/人的目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有
9、待进一步提高。详见附表1。2 规划目标32 规划目标根据荥阳市下达豫龙镇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建设用地总规模,结合现行规划的执行情况及新型工业化、城镇化等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对豫龙镇规划期内土地利用目标进行了以下调整。2.1 耕地和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调整后,规划期内基本农田面积不低于 1706.00 公顷;规划到 2020 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 2646.84 公顷。2.2 保障重点区域、重点建设项目的合理用地需求调整后,规划期末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 3303.80 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2778.74 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 1890.30 公顷以内,水利交通特
10、殊用地规模控制在 525.06 公顷以内,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 687.98公顷以内,建设占用农用地控制在 687.01 公顷以内,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656.14 公顷以内。2.3 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充分整治、利用闲置和低效建设用地,提高各业各类建设用地的经济产出率。规划调整后,到 2020 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不超过 271.99 平方米。详见附表 2。3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43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3.1 农用地结构调整2014 年全镇农用地面积 3642.00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55.90 %;规划调整后到 2020 年全镇农用地面积 3034.68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46.58
11、%,规划期间农用地面积净减少 607.32 公顷。3.1.1 耕地2014 年耕地面积 3380.06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51.88 %,规划调整后到2020 年,全镇耕地面积 2663.21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40.88 %,规划期间耕地面积净减少 716.85 公顷,减少的耕地主要为建设占用。3.1.2 园地、林地2014 年园地面积 16.73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 0.26%,规划调整后到 2020 年,全镇园地面积 168.30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2.58 %,规划期间净增加 151.57 公顷;2014 年林地面积 142.34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2.18%,规划调整
12、后到2020 年林地面积 113.18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1.74%,规划期间净减少 29.15 公顷。3.1.3 其他农用地2014 年其他农用地面积 102.87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1.58%,规划调整后到 2020 年,全镇其他农用地面积为 89.99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1.38 %,规划期间净减少 12.88 公顷。3.2 建设用地结构调整2014 年全镇建设用地面积 2680.49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41.14 %;到2020 年建设用地面积为 3302.56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50.69%;与 2014 年相比,建设用地面积净增加 622.07 公顷。3 土地利
13、用结构调整53.2.1 城镇工矿用地2014 年,全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 1430.13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21.95%,规划调整后到 2020 年,城镇工矿用地面积增加到 1890.29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29.02%,规划期间城镇工矿用地面积净增加 460.16 公顷。3.1.2 农村居民点用地2014 年,全镇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 768.29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79%,规划调整后到 2020 年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调整为 887.21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13.62 %,规划期间农村居民点面积净增加 118.92 公顷。3.1.3 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2014 年交通水利
14、用地面积 413.60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6.35%,规划调整后到 2020 年,交通水利面积增加到 456.59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 7.01%,规划期间交通水利面积净增加 42.99 公顷;规划期内其他建设用地面积未发生变化。3.3 其他土地结构调整2014 年豫龙镇其他土地面积 192.38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2.95 %;规划调整后到 2020 年其他土地面积 177.64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2.73%;规划期间其他土地面积净减少了 14.75 公顷。详见附表 3。4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64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4.1 耕地保护根据荥阳市下达给豫龙镇耕地保有量目标,规划到 2
15、020 年,全镇落实耕地保有量不低于 2646.84 公顷。本次调整豫龙镇耕地面积减少的主要位于留村、西张寨村、二十里铺村、王寨村、槐西村、樊砦村、黑张村、翟寨村、茹寨村、焦寨村、石柱岗村、赵家庄村、碾徐村、罗垌村等 14 个行政村;耕地面积增加的村主要有赵家垌村、蒋寨村、寨杨村等 3 个行政村。规划期内,耕地共减少 784.46 公顷,全部为建设占用;乡镇自行补充耕地67.61 公顷(全部为土地整理补充耕地),其他在全市范围内实现占补平衡,规划期间全镇净减少耕地面积 716.85 公顷。4.2 基本农田保护规划调整后到 2020 年,上级规划下达给豫龙镇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为1706.00 公
16、顷,实际落实基本农田 1675.99 公顷(飞入地 10.07 公顷不作为本镇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另有飞出地 40.11 公顷纳入本镇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划定后基本农田面积 1706.03 公顷,完成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主要分布在毛寨村、关帝庙村、兴国寺村、京襄城村、蒋寨村、晏曲村、赵家庄村、瓦屋孙村、陈庄村、寨杨村、茹寨村、郝寨村。调整前全镇基本农田 1933.11 公顷,平均质量等级为 7.00 等,本次规划调入基本农田 51.14 公顷,调入地块主要分布在赵家庄村、关帝庙村、碾徐村、陈庄村;调出基本农田 308.26 公顷。调出地块主要分布在南张寨村、郝寨村、毛寨村、兴国寺村、关帝庙村、赵家庄村、陈庄村、晏曲村、蒋寨村。调整后,全镇基本农田面积 1675.99 公顷,平均质量等级为 7.00 等,比调整前减少257.12 公顷。详见附表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