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经营许可零售办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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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药品经营许可(零售)办事指南一、什么是申请人承诺制?“申请人承诺制”是指信用良好的申请人对照许可机关公示的许可条件,经自查符合条件要求且书面承诺按许可的条件和标准建设,符合许可条件后方开展相关生产经营活动,并自愿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许可机关经书面审核后当场发放相关许可决定的一种深化“放管服”改革措施。许可发证后,由后续监管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照自查表内容完成跟踪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依法处理。“申请人承诺制”改革的主要特点:一是将事前的部门监督改为申请人的自建自查,有助于落实申请人主体责任,强化申请人的自我管理约束;二是将事前的现场核查改为事后跟踪检查,既简政提速增效,又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2、三是将许可与申请人的信用挂钩,有利于推进社会信用建设。二、 “申请人承诺制”适用范围(一)以下事项适用“申请人承诺制”:食品生产许可证延续、变更(新增食品类别、新增生产场所除外);主体业态为食品销售经营者和经营场所面积在100以下(含100)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新办限定经营项目为:热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不含裱花蛋糕)、自制饮品制售(不含自酿酒);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变更;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门店)延续(适用于2015年10月15日后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门店)、登记事项2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连锁门店)换发。(二)以下守信者适用申请人承诺制:申请人信用良好

3、,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符合申请人承诺制申办的资质条件: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2.近五年被吊销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相关生产经营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3.近三年因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药品经营、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而被原发证的监督管理部门撤销相关许可的;4.近一年因违反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而被处予罚款以上(含罚款)

4、行政处罚的;5.近一年的日常检查结果为“不符合”的(新办的不适用);6.其他的失信情形。三、 “申请人承诺制”需承诺的内容本企业(或单位、个人)从事食品生产经营药品经营医疗器械经营,经自查:(生产/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符合自查表中列举的(生产/ 经营)许可条件3承诺不符合条件前,不开展(生产/ 经营)活动。对不履行承诺所引发的后果,愿意承担以下法律责任,接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处理。(一)不属主观故意的,责令限期整改。准予一次整改机会,整改时限20个工作日。(二)属主观故意的或者限期整改后复核仍未达到承诺条件的,应作以下处理:1.撤销相关许可,3年内不受理违约者的许可申请。2.对违约失信行为进

5、行曝光,在食品药品监管局政务网、信用江门网等媒介上公示该违约者的失信情形。3.涉及其他违法行为的,移交稽查部门依法处理。四“申请人承诺制”违约处理1.撤销相关许可,3年内不受理违约者的许可申请。2.对违约失信行为进行曝光,在食品药品监管局政务网、信用江门网等媒介上公示该违约者的失信情形。3.涉及其他违法行为的,移交稽查部门依法处理。五、药品经营许可(零售)办理流程图申请人结合所办理的事项、自身的信用情况对照是否符合承诺制办理条件。符合承诺制办理条件的,申请人可自愿选择按照承诺制程序或者一般程序办理。4六、药品经营许可(零售)对象药品零售企业(含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七、药品经营许可(零售)受理

6、机关5企业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八、药品经营许可(零售)应提交的书面材料:(一)药品经营许可筹建1.药品零售企业筹建申请表;2.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身份、学历、执业资格或职称证明、个人简历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聘书;(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3.拟设营业场所、仓储设施、设备情况。(二)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准1.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3.营业场所、仓库平面布置图及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4.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及聘书;(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5.企业质量管理文件及主要设施、设备目录。

7、(三)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1.变更企业名称(1)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2)药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2.变更法定代表人(1)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2)药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4)拟变法定代表人身份、学历及执业资格证明(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个人简历。63. 变更企业负责人(1)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2)药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4)拟变企业负责人身份、学历及执业资格证明(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个人简历。4.变更质量负责人(1)药

8、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2)药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4)拟变质量负责人身份、学历、执业资格或职称证明、聘书(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个人简历。5.变更注册地址(1)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2)药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4)拟变营业场所平面布置图及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5)拟变营业场所主要设施、设备目录。6.变更仓库地址(1)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2)药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4)拟变仓库平面布置图及房屋产权或

9、使用权证明;(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5)拟变仓库主要设施、设备目录。7.变更经营范围(1)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7(2)药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4)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及资格证书、聘书;(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5)企业质量管理文件及主要设施、设备目录;(6)营业场所、仓库平面布置图。企业法人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的,必须出具上级法人签署意见的变更申请书。(四)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1.药品经营许可证换发申请表;2.药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4.通过新修订

10、GSP 认证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5.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及聘书;(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6.自查表及承诺书。(选择按承诺制程序办理的申请人提供)(五)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1.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申请表;2.药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3.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法人企业所属分支机构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应由法人企业提出注销要求或附有法人企业同意注销的意见。(六)药品经营许可证补发1.药品经营许可证补发申请表 ;2.刊登于江门日报的遗失声明原件;8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4.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属法人企业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办理的,还需提供1.上级法人签署意见的申请书 。选择一般程序办理的,申请人如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选择承诺制程序办理的,申请人不得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申请人应当对其提交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除上述材料外,许可机关不得擅自要求申请人提交与许可事项无关的其他材料。九、咨询电话开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208300(办证窗口) 、 2371187(药械监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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