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王怀忠从拒绝监督开始滑向罪恶深渊有感严格自律 接受监督 是干部防腐拒变的重要保证读王怀忠从拒绝监督开始滑向罪恶深渊有感读了王怀忠从拒绝监督开始滑向罪恶深渊一文,我感到十分震惊,也受益匪浅。王怀忠从1994年9月至2021年3月,在任阜阳市主要领导和安徽省副省长期间,索取、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517万余元,并有价值480余万元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2021年12月29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021年2月12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王怀忠被执行死刑。王怀忠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继胡长清、成克杰之后的第三个被处以极刑的省部级领导干部。从王怀忠违纪违法的事实不难看出,他是一个被监督者逃避监督、拒绝监督的极端典型。他正是从拒绝监督开始,迈上了走向灭亡的不归路。王怀忠案从反面警示我们,领导干部加强自律,增强自觉接受监督意识,是加强党内监督、防止腐败的重要前提。要做到这一点,我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入手;一、干部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王怀忠从一名生产队的记工员一步步走上重要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