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先进工作者事迹材料该同志于1997年开始参加广西法律援助中心的组建工作以来,特别是XX年1月担任中心主任以来,积极贯彻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法律援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司法厅党组的领导和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导下,创造性地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使我区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树立了法律援助在.中的良好形象。其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事迹,区内外的有关媒体作过宣传报道。主要表现如下:一、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大“积极开展法律援助”的精神和法律援助条例,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建设积极组织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援助人员学习和贯彻落实两级法律援助条例,提出以“贯彻落实条例为重点,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为内容”的工作思路,使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积极向政府领导汇报法律援助工作争取支持,于XX年6月,促成广西区人民政府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对法律援助机构、编制、人员、经费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全国各省法律援助工作中,属于首次。该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出台,大大推动了我区法律援助制度建设的进程。同时,积极与财政部门协调和沟通,于XX年4月,促使由自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