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吉林化工学院校园文化广场改造工程招 标 文 件招标单位:吉林化工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恒源工程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日 期:2015 年 10 月2第一卷3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4吉林化工学院校园文化广场改造工程(资格后审)招 标 公 告招标工程项目编号:JLHY-2015-HGXT/SG29103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吉林化工学院校园文化广场改造工程已由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吉财采计 X【2015】-8839 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吉林化工学院。建设资金省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吉林化工学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吉林化工学院校园文化广场改造工程。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施工.2.3工程建设地点为吉林市龙潭区承德街.2.4资金来源:省财政专项资金、资金己落实。2.5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5年 11 月 3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6年 8 月 20 日。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过类似工程规模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
3、师职称;3.2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5 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四、招标文件的获取4.1投标申请人可从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 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吉林恒源工程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窗口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 2015年 10 月 28 日至 2015年 11月 3日,每天上午 8时 30分至 11时 00分,下午 13时 00分至16时 00分。 (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
4、4.2上述同一时间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资质证书(副本)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税务登记证(副本) 、开户行许可证、项目经理职称证、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以上5证件原件及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 。4.3施工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4.4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五、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见 2015年 11月 23日 10时 00分,提交到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 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
5、山路交汇处)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5.2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具体金额见招标文件。5.3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 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开标室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吉林化工学院网及吉林日报上同时发布。七、联系方
6、式招标人:吉林化工学院 地址:吉林市龙潭区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432-63083033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恒源工程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吉林市丰满区中海大厦 12层 联系电话: 0432-64650118 联 系 人: 钟岩 6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1.1.2 招标人招标人:吉林化工学院 地址:吉林市龙潭区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432-630830331.1.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吉林恒源工程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吉林市丰满区吉林大街附近中海大厦 12 层联系人:钟岩电话:0432-64650118电子邮件:1.1.4 项
7、目名称 吉林化工学院校园文化广场改造工程1.1.5 建设地点 吉林市龙潭区承德街1.2.1 资金来源 省财政专项资金1.2.2 出资比例 100%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己到位1.3.1 招标范围 本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工程内容1.3.2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5年 11 月 3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6年 8 月 20 日1.3.3 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8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贰级及以上资质,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过类似工程规模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
8、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须具 备 园 林 专 业 中 级 及 以 上 工 程 师 职 称,且无在建工程;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22014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20122014 年)同类项目类似规模工程业绩。信誉要求:无政府不良记录,过去三年内,投标人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事故等问题,须出具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1.9.1 踏勘现场11 月 4 日上午 10 点学校正门集合,报名单位必须参加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开标
9、前 15 天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开标前 15 天1.11 分 包 不允许1.12 偏 离 不允许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前 15 天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5 年 11 月 23 日 10 时 00 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24 小时内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 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 24 小时内9修改的时间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投标文件 U 盘一套3.3.1 投标有效期 90 天3.4.1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
10、汇或投标保函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30000元(叁万元整)递交时间:2015 年 11月 20 日下午 14:00 时前收款单位:吉林恒源工程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吉林市分行营业部帐 号:07-296001040023310联系人:魏亚楠联系电话:0432-646746681.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需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原件,并将复印件装入投标文件中,投标人缴纳完投标保证金后须持银行的存款回单至招标代理机构换取收据,然后必须将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装入到投标文件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投标保证金的确认以最终到账日期
11、为准。2.投标人以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担保公司须在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需提供保函原件,并将复印件及担保公司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装入投标文件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122014 年,指 2012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20122014 年,指 2012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20122014 年,指 2012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103.
12、7.3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应使用打印、复印或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文字要清晰,语言要明确,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封面加盖单位公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工程量清单的第一页均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和插字,若为了改正错误必须这样做时,除了按招标人书面指示进行修改的以外,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修改处盖章或签名确认。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书、投标保证金、己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法人授权委托书的盖章和签字(盖章不能代替签字)等都要求是原件或真迹,不得复印。3.7.4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4 份3.7.5 装订要求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13、3.1.1 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装订 1 册,采用左侧胶粘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4.1.2 封套上写明招标人地址:吉林化工学院院内招标人名称:吉林化工学院 吉林化工学院校园文化广场改造工程施工投标文件在 2015 年 11 月 23 日 10 时 00 分前不得开启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 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开标室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5.1 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 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开标室5.2 开标程序(4)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与行政监督部门同时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5)开标顺序:按投标文件递交顺序的逆顺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