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生命科学馆暖通空调项目招标公告项目编号:KD2018070601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位于连云港市花果山大道春晖路 88 号,本次招标的生命科学馆暖通项目位于 9#-10#楼连廊 1-3 层,现就本馆暖通空调项目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综合说明1、招标单位: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项目名称:康达学院生命科学馆暖通空调项目 3、建设地点:花果山大道春晖路 88 号4、招标内容:生命科学馆 1-3 层空调,建筑面积约 2000 平方米,采用全直流变频多联机、全热交换气系统。本项目包含(1)项目范围内的设备材料采购安装、管道
2、安装、风管制作安装、室内外机强弱电线(缆)采购安装、室外机基础制作以及配合装修施工等直至系统稳定运行所涉及的所有施工内容。(2)包含整套系统调试稳定运行、培训、验收、竣工图绘制和质保期内维保等内容,(3)对暖通图纸进行优化,确保满足实际使用需求。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及招标清单。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工程规范,开通运行、验收合格。7、工期要求:45 个工作日,以招标人书面通知开工之日起算。8、设备要求:(1)所投产品为全直流变频产品,压缩机全部采用直流变频涡旋压缩机。(2)多联机中央空调推荐品牌:格力、美的、海信、海尔、大金、日立;全热交换器推荐品牌:亚都、
3、中科睿赛、大金、松下、日立、三菱重工。二、投标报价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招标清单编制投标报价文件,投标人报价前应认真查看图纸和招标清单,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勘探现场,编制文件时应结合施工现场情况以及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建材的市场风险和政策调整确定2风险系数。投标报价文件按工程清单规范、定额进行编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工商注册登记在二年(含)及以上,经营范围内必须包含中央空调或机电设备、通风系统的销售安装及维修等内容。实收资本金必须在人民币 300 万元(含)及以上(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资料) ,并提供 2016 年或 2017
4、 年经审计后的财务报表原件。2、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工程参照苏建规字20171 号文等有关资格审查条件的规定,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a. 投标单位须具有类似相关工程业绩至少 1 项(2015 年 5 月-2018 年 5 月三年期间类似暖通工程业绩不低于 1 项,合同总价不低于 50 万元) 。b.投标单位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c.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
5、中同时投标。d.投标单位须取得所投标产品的制造商针对本招标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供所投品牌空调厂商出具的代理证书或销售证明书; e.符合招标产品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含明细)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造商与营业执照制造商名称相符,并在有效期内; f. 投标单位拟投中央空调及新风品牌、规格、型号的彩色样本。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a、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b、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有效期内) 、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社保
6、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 2018 年 3 月至32018 年 5 月) 。其他人员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4、投标单位须具有类似相关工程业绩(2015 年 5 月-2018 年 5 月三年期间类似暖通工程业绩不低于 1 项,合同总价不低于 50 万元。须提供相关合同原件及竣工合格证明原件以被查验。5、非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建管2013572 号文,省内市外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1110 号文件。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造价服务的;处于被责令停业、财
7、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流程1、对符合学院要求的施工承包单位应提交企业相关资料,招标经办人对申请投标单位的资格进行预审并登记,投标人资格由后勤保障处审查合格后(报名截止后 3 个工作日内)通知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和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成本费 400 元;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通过审核并缴纳保证金成功后方视为应标成功。无故不参加投标的,扣除保证金的 20%作为违约金。中标单位保证金转为工程履约
8、保证金,工程完工后支付(无息) ;未中标单位保证金一周内返还(无息) 。3、请投标人(个人无效)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之前自行办理投标保证金相关业务,投保保证金缴纳采用投标单位对公账户转账的方式,学院财务处不接受个人或现金缴纳。退还保证金时,由学院对公账户转账至投标单位对公账户,投标人或其代理人不得以个人名义代缴,否则作废标处理。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账户:10440501040007325,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连云港朝阳东路支行。投保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18 年 07 月 23 日 16:00,超过截止时间缴纳的作废标处理。五、投标书4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人代表
9、参加则无需此项,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投标函等;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等文件原件及盖章复印件;3、相关业绩证明以及企业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原件及盖章复印件;4、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暖通等相关工程师资格,具有类似工程业绩,提交原件及盖章复印件审查;5、投标报价清单(商务标) ;6、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标) 。7、其他文件以上材料文件均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投标书一式叁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和工程量编制。投标文件须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骑缝公章,封面上务必注明投标单位全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并盖公章,不符合
10、要求的作废标处理。投标文件应由投标委托代理人密封后带到开标现场,统一交予评标小组。六、评标方法1、本工程项目评标工作在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监察办公室监督下,由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组织评标小组进行评标。在招标文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中,根据综合测评、合理价格中标原则确定中标人(经评标小组认为明显低于成本价的作废标处理):招标人将对投标人的施工实力、财务实力、信誉、价格、业绩及服务等综合因素进行综合评定的情况下确定中标人。对未中标单位,招标人将不作任何解释。本项目原则上采用综合评估、合理价格打分制,总分为100分,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11、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施工方案、技术能力优劣顺序排列,具体打分如下:投标报价(60 分) 。5施工技术方案(12 分) 。 售后服务方案(5 分) 。企业业绩、财务、信誉情况及技术响应(18 分) 。商务响应(5 分)将上述 1-5 项最终得分相加得到总分,即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结果,按照分数由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中标候选单位。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保留对中标候选人所报业绩及投标全过程所提供所有信息的真实性的最终核实权,若经考证所提供信息不真实,则取消其中标权,并视情节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2、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
12、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小组可以要求投标人以书面方式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由招标人确认。4、评标结果产生后 3 个工作日内挂网公示,公示结束后(无异议)即向中标单位发书面中标通知书。七、招标报名与技术交底1、公告时间 2018 年 07 月 06 日-2018 年 07 月 26 日,报名审核及购买标书时间:2018 年 07 月 06 日-2018 年 07 月 22 日
13、16: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审核材料:委托代理人单位证明(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及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企业经营执照等文件原件及盖公章复印件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书面授权、产品样册、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制造商营业执照盖公章复印件等。63、投标人须安排工程造价和设计、施工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接受技术交底,交底内容包括:方案设计图,招标清单,现场情况等。4、统一技术交底时间:2018 年 07 月 23 日 16:00项目联系人:王远 联系方式: 0518-80689580八、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 2018 年 07
14、 月 27 日 9:00 地 点: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行政楼 307 室 九、合同签订和主要条款 1、合同签订:接到中标通知书起 5 日内必须到甲方办理签订合同事宜,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此次中标(除双方协商时间签订) ;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即生效;中标人无正当理由在有效期内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2、主要条款:(1)合同工期 45 个工作日;(2)付款方式:工程完成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85%,工程审计后付至审计金额的 95%,尾款 5%作为质保金,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二年付清(无息) 。(3)审计方式:审计核减率(送审价和审定价差额与送审
15、价之比)低于 5%,审计费由院方支付;核减率 5%-10%的,审计费由施工方承担 30%,院方承担 70%;核减率 10%-15%的,审计费由施工方承担 70%,院方承担 30%;核减率超过 15%的,审计费由施工方全部承担。(4)结算方式:工程量按实核算,价格由审计部门审核;竣工验收合格后报结算;(5)质量保证书:两年质保期内按时按要求完成后期维修,免费维保,质量保证书作为合同附件,加盖公章;更优惠质保条件可另附。(6)明确合同主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等;(7)其他合同条款参见江苏省建筑工程标准合同。十、其它要求1、本招标文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受邀投标单位一旦决定接收本邀标7文件并参与投标,即被认为接受本招标文件中所有条件和规定。2、无论何种原因,投标单位未在开标时间到达开标现场或未提交投标文件的,将扣除 20%的投标保证金以示投标严肃性。3、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4、不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标书视为废标。5、是否应标,遵循完全自愿原则,招标人不对依照规定程序产生的评标结果进行任何解释。特此公告。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18年 07月 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