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工作总结一.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江阴-靖江工业园区,头圩港至上六圩港之间,单层钢结构厂房,采用桩基础;建筑面积为52625平方米,工程造价为5520万元。建设单位为江苏新扬子造船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苏州中才非金属矿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南京工大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为宜兴陶都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钢构制作分包单位为安微鸿路钢构有限公司;江苏宜兴赛特钢构有限公司;钢构安装单位为江苏宜兴赛特钢构有限公司;钢管柱c50砼采用商品砼供应商为靖江市三江商品砼有限公司。二、监理组织机构、监理人员和投入的监理设施我单位承担本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建筑电气、建筑电气防雷接地、钢结构防火涂料等子分部工程不在监理合同范围内),项目监理机构依据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合同及工程的设计文件、施工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及施工标准及施工验收规范进行工程监理。根据本工程的结构特点及工程结构的复杂程度以及工程的重要性,项目监理机构采用了直线职能制监理机构组织形式。由总监理工程师直线组织指挥,本工程共安排了三位专业监理人员,一位钢构监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