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平市延平区樟湖镇剧头村 2016 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招 标 文 件项目名称:南平市延平区樟湖镇剧头村 2016 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招标编号:闽营招2017延第 045 号招 标 人:南平市延平区樟湖镇人民政府(盖招标人单位公章)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公章)日期:2017 年 9 月第 1 页 目 录第 1 章 招标公告 .2第 2 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5第 1 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 .61.总则 .62.招标文件 .173.投标文件 .184.投标 .195.开标 .206.评标 .217.合同授予 .22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229.纪律和监
2、督 .22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3第 3 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 .24第 1 节 评标办法和标准 .25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25第 2 节 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 .29(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29第 4 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1第 5 章 工程量清单 .32第 6 章 工程预算书另册提供 .53第 7 章 招标图纸由招标人另册提供 .55第 8 章 投标文件格式 .56第 2 页 第 1 章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营招2017延第 045 号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南 平 市 延 平 区 樟 湖 镇 剧 头 村 2016 年 高 标 准 基 本 农 田
3、 建 设 项 目 (项目名称),已由南平市国土资源局、南平市财政局以南财建201787 号文及南国土资综2017124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平市延平区樟湖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南平市延平区樟湖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南平市延平区樟湖镇剧头村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总造价 132.50 万元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农田防护及其他工程(具体以预算书及施工图纸为依据)。2.4 工期要求:
4、总工期为 18 个月。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2.6.1.设计单位: 福建省新天地信勘测有限公司 ;2.6.2.代建单位: 无 ;2.6.3.监理单位: 待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1. 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和施工企业安全施工生产许可证;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为投标人本公司员
5、工;(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函20146 号文的规定,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第 3 页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3.7. 投标人及拟派出的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未处在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做出的从业限制期内;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
6、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通过其执行的文件为: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印发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运行暂行管理规定的通知(南发改法规20171 号)。4.2. 招标人在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 CA 数字证书登陆到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 (http:/ /) 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或招标公告中直接获取。4.3. 招标人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文件,只提供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通过网上银行在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电子交易平台使用费),才能参与投标。4.5. 招标人不
7、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通过网上银行在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电子交易平台使用费),才能参与投标。开标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 CA、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
8、其拟派的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应持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及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临时建造师资质证书或建造师资质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和保证金单据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项目负责人未亲自前来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5. 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5%)。第 4 页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开标前一个工作日下午 17:00;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注明“闽营招
9、2017延第 045 号”;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交款单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与资格审查申请书同时提交;(否则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陆仟伍佰元整(¥26500.00 元)。7.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17 年 11 月 9 日 9时 00 分前通过网络上传至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网上投标操作见帮助文档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若有疑问,可向交易平台咨询。联系电话:0512-58173200、400-850-3300、0599
10、-8317118。 7.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拒绝接受投标文件。7.3、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由该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 CA 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到,并提交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备用投标文件应刻录到光盘中,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招标人可不予接受。解密投标文件时未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 CA 到场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7.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5、尚未办理南
11、平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数字证书及投标人电子信息库入库的投标人,请在开标前及时办理,具体程序详见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 5 页 电话:18065779526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南平市延平区水东兴达路 2 号 邮 编:353000 电 话: 0599-8723168 联系人: 小吴 开户银行:建行延平支行账户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35001676107052505220交易中心名称: 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南平市亿发商贸城 7 号楼 2 层 监督
12、部门或机构名称: 南平市国土资源局延平分局 电话:0599-883 7835友情提示:关于电子标书制作请登陆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南平版)软件安装包及相应操作手册,如有疑问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12-58173200、400-850-3300, 0599-8317118。如果未办理 CA 证书的企业请尽快办理,办理方式请查看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的“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 CA 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办理、激活事项的通知”,如果已办理证书,请检查数字证书是否可用。开标日当天,投标人须携带生成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证书到开标现场,各投标人法定代
13、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均要到前台(解密机)输入各自数字证书的密码,进行解密。为了不影响工程开标、评标流程,请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记住数字证书密码。解密完成后,由招标代理在进行最终解密及导入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还应提供一份“.nNPT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否则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拒收投标资料。第 6 页 第 2 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 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1)本表各项应一一填写,除“不适用”外,不留空白。如某日期一时定不下来,可先填计划日期。(2)如某项内容对本项目不适用,应在相应栏目中注明“不适用”。(3)投标须知前附表是投标须知的说明和补充,如两者有
14、矛盾之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项号条款号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1. 1.1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南平市延平区樟湖镇人民政府地址:南平市延平区樟湖镇联系人:陈先生电话:18065779526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南平市延平区水东兴达路 2 号 邮 编:353000 电 话: 0599-8723168 联系人: 小吴 2. 1.2 本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和标段划分(如果有)招标项目名称:南平市延平区樟湖镇剧头村 2016 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招标编号:闽营招2017延第 045 号 标段划分(如果有): / 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标段数量 : 1 个标段
15、 招标人最多允许投标人中标的标段数量: 1 个标段 3. 1.3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出资比例:100%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4. 1.4 工程建设地点 南平市延平区樟湖镇剧头村5. 1.5 工程建设规模 工程投资 132.50 万元6. 1.6 招标范围和内容 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农田防护及其他工程(具体以预算书及施工图纸为依据)7. 1.7 是否采用电子招 本招标项目 是 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第 7 页 投标 件为:(南发改法规20171 号)8. 2.1 计划工期 总工期为 18 个月;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9.
16、 2.2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10. 2.3 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单价合同 11. 3.1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12. 4.1/4.2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1 投标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和施工企业安全施工生产许可证;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施工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为投标人本公司员工;(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函20146 号
17、文的规定,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7 投标人及拟派出的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未处在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建立福投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做出的从业限制期内;8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 8 章投标文件格式之“资格审查文件格式”规定要求提交资格审查文件申请资料,以证明符合招标文件第 3章“评标细则”规定的资
18、格审查合格条件9.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10.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5、存在行贿犯罪记录。13. 9.1 踏勘现场 招标人 不组织 踏勘现场。14. 10.1 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 不召开 投标预备会。15. 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16. 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第 8 页 17. 11 分包 不允许(除建机一体化以外)18. 12 偏离 不允许19. 13.3 电子招标文件 电子招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及版本:江苏国泰新点软件
19、有限公司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南平版)。20. 14.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提交方式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10 月 24 日 12 时 00 分。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材料提交方式为 b :a 记名方式,适用于采用记名方式或持投标邀请书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b 无记名方式,适用于采用电子招投标的或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投标人应通过该项目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进行提交或者以不署名、不盖章(但应标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和日期)的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21. 14.2/24.
20、1/25.1投标截止时间2017 年 11 月 9 日上午 9 时 00 分止22. 14.2/14.4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的通知方式为 b :a 采用记名方式或持投标邀请书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b 采用电子招投标的或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招标人将通过该招标项目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进行发布。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的方式为 b :a 采用记名方式或持投标邀请书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招标人传真给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通过该项目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进行下载。投标人需要原件的,在投标截止
21、日期前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领取。b 采用电子招投标的或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投标人应通过该项目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进行下载。23. 15.3.1技术文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 不要求 投标人提交技术文件。24. 18.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后 60 日历天。25. 19.1/ 19.2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 贰万陆仟伍佰 元人民币;2、投标保证金形式: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第 9 页 .1 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注明“闽营招2017延第 045 号”;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交款单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与资格审查申请书
22、同时提交;(否则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开户银行:建行延平支行账户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350016761070525052203、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形式: 采 用 电 子 招 投 标 的 , 须 将 电 汇 或 银 行 转 账 单 的 原 件 扫 描 件( 加 盖 投 标 人 单 位 电 子 印 章 ) 作 为 资 格 审 查 文 件 的 组 成 部 分 。4、 投 标 保 证 金 有 效 期 : 与 投 标 有 效 期 一 致 。26. 20.1 备选投标方案 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提交备选投标方案。27. 21.1 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资格审查文
23、件:要求提交;技术文件:不要求提交;商务文件: 要求提交;其中, 不要求 提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XML 电子文档;XML 电子文档的具体要求: / 。电子文档的具体要求:提交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nNPTF 格式)(光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8. 21.4/ 21.5投标文件份数 1、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份数如下:资格审查文件:正本 / 份,副本 / 份;技术文件:正本 / 份,副本 / 份;商务文件:正本 / 份,副本 / 份;其中,有要求提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XML 电子文档的,则应提交 /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XML 电子文档。2、采用电子招投标的,投标文件的份数和具体要求:一份加密的.nNPTF 格式投标文件上传到企业业务系统中;一份不加密的.nNPTF 格式的备用投标文件刻录到光盘中,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于开标前带至开标现场提交。投标人未提交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注: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向招标人额外提供与投标所报电子文件一致的一份纸质投标书复印件陆份并加盖公章。29. 21.5 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及版本: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供应商及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