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奖励加分量化表(表一)项 目 要 素 评价内容 及标准 分 值 得分 备注1.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为 1 分、0.9分、0.8 分2.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为 0.9 分、0.8 分、0.7 分3.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为 0.8 分、0.7 分、0.6 分工作业绩(最高 1 分)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认定的课堂比赛获奖,学考(中考)、统(监)测成绩(平均分、及格率、学科奖)、教学质量监测奖4.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为 0.7 分、0.6 分、0.5 分不累加,只取其中最高的小项记分。1.国家级 1 分2.省级 0.9 分3.市级 0.8 分荣誉称号(最高 1 分)教育行政主管部
2、门推荐评选认定的(优秀、先进)教师、班主任、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教学名师、十佳校长、最美教师、优秀党员4.县级 0.7 分不累加,只取其中最高的小项记分。五年优秀 2 分四年优秀 1.9 分三年优秀 1.8 分二年优秀 1.7 分不累加,只取其中最高的小项记分。一年优秀 1.6 分履职考核(最高 2 分) 履职考核结果合格 1.5 分总分复核分备注:考核奖励时限为 2013 年 8 月 1 日至 2018 年 7 月 31 日止。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获 2015 年、2017 年普洱市最美教师荣誉称号,获 2015 年、2016 年、2017 年普洱市学年度通报表扬的教师、班主任、教育工作者
3、、十大教学名师、十佳校长、师德标兵荣誉称号的,提供文件,以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2奖励加分量化表(表二)项 目 要 素评价内容及标准分 值 得分 备注1.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为 1 分、0.9分、0.8 分2.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为 0.9 分、0.8 分、0.7 分3.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为 0.8 分、0.7 分、0.6 分工作业绩(最高 1 分)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认定的课堂比赛获奖,学考(中考)、统(监)测成绩(平均分、及格率、学科奖)、教学质量监测奖4.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为 0.7 分、0.6 分、0.5 分不累加,只取其中最高的小项记分。1.国家级 1 分2
4、.省级 0.9 分3.市级 0.8 分荣誉称号(最高 1 分)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推荐评选认定的(优秀、先进)教师、班主任、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教学名师、十佳校长、最美教师、优秀党员4.县级 0.7 分不累加,只取其中最高的小项记分。三年优秀 2 分二年优秀 1.8 分一年优秀 1.6 分不累加,只取其中最高的小项记分。履职考核(最高 2 分) 履职考核结果合格 1.5 分总分复核分备注:考核奖励时限为 2015 年 8 月 1 日至 2018 年 7 月 31 日止,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获 2015 年、2017 年普洱市最美教师荣誉称号,获 2015 年、2016 年、2017 年普洱市学年度通报表扬的教师、班主任、教育工作者、十大教学名师、十佳校长、师德标兵荣誉称号的,提供文件,以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