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宁波市海曙区 2018 年度河道水质监测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文件采购编号: CBNB-20176325G项目名称: 宁波市海曙区 2018 年度河道水质监测服务项目采购人: 宁波市环境保护局海曙分局代理机构: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二一七年十一月目 录第一章 采购公告 .3第二章 采购需求 .6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8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20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4第六章 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280第 1 章 采购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经宁波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现就宁波市海曙区 201
2、8 年度河道水质监测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提供服务的投标人前来投标。一、采购编号:CBNB-20176325G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三、采购方式、用途:公开招标、宁波市海曙区2018年度河道水质监测服务用四、采购内容、服务期限、数量、服务范围、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子包号 采购内容 服务期限 数量 服务范围采购预算(人民币)最高限价(人民币)一宁波市海曙区 2018年度河道水质监测服务2018 年 1月到 2018年 12 月 1 项35 条区级河道及支流、96 个小微水体、72 条清三河河道、 3 个水库、监控断面:区控 11 个(详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100 万元 100 万元五、采购
3、公告期限(5 个工作日):2017 年 11 月 20 日至 2017 年 11 月 27 日止六、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一)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二)特定条件:供应商须具有省级(含)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 CMA 计量认证证书;(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四)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4、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七、招标文件的发售:1.发售时间:2017 年 11 月 20 日至 2017 年 11 月 27 日,上午: 8:30-11:30 ;下午113:30-17: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2.发售地点: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 666 号中基大厦 19楼)前台,李小
5、姐 电话:0574-88090098,传真:0574-87425386,邮箱:。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 500 元/套人民币,售后不退(请勿个人或支付宝汇款)。如需邮购,请另付 50 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并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帐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招标编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提示:投标人付款后应及时将汇款底单按上述号码直接传真或发邮件至我公司前台标书发售人员,并在底单上注明需要购买标书的项目编号、子包号、联系人、手机号及 QQ 邮箱,如未按此要求操作,投标人将有可能不能及时收到招标文件,请给予配合。开户银行及帐号:宁波银行东门支行帐号:310101220000054
6、88户名: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八、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00 元。 投标人应于2017年12月7日16:0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同城支票、华东三省一市汇票、电汇形式交至: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李小姐 电话:0574-88090098。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应于2017年12月11日14:0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 波 中 基 国 际招 标 有 限 公 司 ( 宁 波 市 鄞 州 区 天 童 南 路 666号 中 基 大 厦 19楼 ) 开 标 室 ,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十、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12月11日14:0
7、0(北京时间)在宁 波 中 基 国 际 招 标 有 限 公 司 ( 宁 波市 鄞 州 区 天 童 南 路 666号 中 基 大 厦 19楼 ) 开 标 室 开 标 ,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十一、其他事项: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期前在“宁波政府采购网()”上成功注册,否则产生的后果将由供应商自己负责。十二、落实的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
8、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采购单位:宁波市环境保护局海曙分局地址: 宁波市海曙区蓝天路 201 号丽园尚都 A26 层2联系人: 薛科电 话:0574-87143577采购代理机构: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天童南路 666 号中基大厦 19 楼联系人:王近娜、叶陆英、王莹巧、周旭坤、张嘉城、陈冲、王燕联系电话: 0574-87425371、87425570 传真:0574-87425373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017 年 11 月 20 日3第二章 采购需求前附表一、项目要求、技术要求序号 项目 招标需求内容1 采购内容 宁波市海曙区 2018 年度河道水质监测
9、服务项目2 单位及数量 1 项3 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详见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4 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5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它标准、规范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6 技术规格要求 /7 物理特性要求 /8 质量、安全要求 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9 服务标准、期限、效率 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10 验收标准 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11 现场踏勘 投标人可自主前往现场踏勘。12 演示时间及地点 /13 样品要求 /14 本项目的核心产品 /二、项目概述根据工作计划及省、市、区五水共治工作的相关要求,宁波市海曙区 2018 年度河道水质监测项目:35 条区级河道及支流
10、共计 293 个点位;96 个小微水体共计 96 个点位;72 条清三河河道共计 72 个点位;3 个水库共计 3 个点位;断面:区控 11 个,共计 11个点位。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环境保护管理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的要求。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12 个月。三、项目范围及内容4序号 河道类别 数量 监测频次 主要监测指标1 区级河道及支流 35 条每一个月监测 1 次,共计 12 次;每条河道途经的每个乡镇(街道)1个点位,支流设置 1 个点位,合计293 个点位。透明度、pH 值、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 5 个项目。2 水库 3 个 西岙水库、卖柴岙水
11、库、榧树潭:每半年监测 1 次,共 2 次。3 监控断面 11 个上报区控:3 个,庙桥头点位每月 1次,共计 12 次,另外 2 个点位每二个月监测 1 次,共 6 次;其它区控:8 个,马园桥点位每月 1次,共计 12 次,另外 7 个点位每半年监测一次,共 2 次;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 1 24 项指标。4 清三河 72 条 每季度监测 1 次,每条各设 1 个点位,共 4 次,合计 72 个点位。 透明度、高锰酸盐指数 2 个项目5 小微水体 96 个 每一个月监测 1 次,每个小微水体各设 1 个点位,合计 96 个点位。 透明度、PH、高锰酸盐指数 3 个
12、项目。备注:1、服务期限从 2018 年 1 月到 18 年 12 月,共计 12 个月。四、服务要求(1)水质检测工作水样采集:由供应商自行采取(个别点位不排除由招标人指定),所采集的水样除供中标人检测外,还须提供招标人一份,招标人有权对水样采集情况进行随机实地抽查或抽样监测,且招标人有权邀请另一家具备资质的监测单位对中标人的监测内容进行同样的抽样监测,如有造假或监测结果严重不符合实际,将扣除该月监测费用,且招标人可视情形严重情况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中标人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采样如需租用船只进行的由供应商自行考虑并将该项费用含入投标报价中。(2)相关监测数据根据监测频次,须于每月初取
13、样,并于每月的 25 日前上报宁波市环境保护局海曙分局。对每月河道取样完成后,5 个工作日内必须出具相应的监测报告(如遇临时重大突发项目,24 小时内必须出具监测数据上报业主,48 小时内出具相应的检测评估分析报告)。(3)成果提交:提交内容分为水质监测报告、水质评估分析报告。其中,监测报告内容需包括:河道名称、监测点位名称、监测数据、断面水质类别判定、河道水质类别判定、劣五类超标因子标识;评估分析报告内容需包括:市、区、镇级河道(小微水体)水质现状(包含:水质综合指标达标情况、水质变化情况、监测指标指数检测结果比较、监测指标指数变化情况排名表、当前现状综合水质情况排名表)、河道水质变化趋势(
14、包含:监测指标单因子变化趋势图及文字分析)、结论、水质评价及图表说明以及水质优良断面符合性分析、水质功能区达标符合性分析、五类水达标符合性分析及劣五类水主要污染源分析。5(4)供应商必须为全体作业员工购买社保或人身意外保险,必须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年不出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如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交通事故,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5)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本合同范围内使用的服务成果不受第三方提出的关于专利权、版权、设计、其他知识产权或使用许可的法律纠纷,倘若发生有关的诉讼,完全由供应商应诉并承担法律责任和费用。五、整体水质监测实施方案供应商须制定完整、可行、详细的水质监测实施方案,包括但
15、不限于以下内容:1、针对具体情况的水质监测实施方案;2、组织机构、人员配备;3、监测要求、监测设备、材料配置情况;4、质量标准、检查考核办法;5、实验室内部管理制度及应急措施6、安全措施;7、奖惩措施;8、应急预案;9、服务承诺及合理化建议;6、核及付款方式对第三方监测单位的考核采取现场检查与台账检查相结合的形式开展,考核以季度为单位进行。考核标准满分 100 分,80 分以上(含 80 分)为合格,考核内容包括日常管理、采样管理、实验室管理、报表管理等,具体评分标准见附表 1。由采购人对现场采样工作、实验室检测工作情况及各类台账资料进行考核。季度考核不合格的,扣除当季度全部监测费用,累计两计
16、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附表 1:第三方监测工作考核评分标准1、人员到位(10 分):投标文件约定的各级技术管理人员全部到位,未到位的扣 5 分/人次;水样采集、实验室检测等环节人员按照投标文件约定配备齐全,不足的扣 3 分/人次。2、台账齐全(10 分):各类规章制度、采样原始记录、实验室交接记录、各项指标检测原始记录、各类报表等台账每缺少一项扣 2 分。日常管理(30 分)3、应急检测(10 分):未及时响应业主应急监测要求的,扣 5 分/次。1、器材规范(5 分):采样器和贮样容器未清洗干净的,扣 3 分/次;所采用的采样器和贮样器不符合水环境监测规范要求的,该项不得分。采样管理(25 分) 2、操作规范(5 分):采样点定位不符合水环境监测规范要求的,扣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