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岸区峡口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南 岸 区 峡 口 镇 人 民 政 府目 录第一章 土地利用现状 .1第一条 峡口镇概况 .1第二条 土地利用现状 .1第三条 土地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2第四条 土地整治潜力 .3第二章 总 则 .4第五条 规划目的 .4第六条 规划任务 .4第七条 规划依据 .4第八条 规划范围和期限 .5第三章 规划目标 .5第九条 区域发展定位 .5第十条 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5第十一条 土地利用目标 .6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 .7第十二条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7第十三条 主要用地布局优化 .8第五章 土地用途分区和空间管制 .10第十四
2、条 土地用途分区 .10第十五条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12第六章 村土地利用控制 .14第十六条 耕地保有量 .14第十七条 园地面积 .14第十八条 林地面积 .15第十九条 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 .15第七章 土地利用重大任务与工程 .15第二十条 建设用地控制 .15第二十一条 土地利用重大任务与工程 .15第二十二条 土地综合整治工程 .16第八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16第二十三条 实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公示制度 .16第二十四条 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 .16第二十五条 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制度 .16第二十六条 加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力度 .17第二十七条 完善规划实施的动态
3、监测制度 .17第九章 附 则 .17第二十八条 规划编制 .17第二十九条 规划成果 .17第三十条 规划实施 .17附 表 .19附 图 .271第一章 土地利用现状第一条 峡口镇概况峡口镇位于南岸区北部,长江从峡口镇中部穿过,将峡口镇分为广阳岛和大兴两部分。地理坐标介于东经 1063732-1064357,北纬 293138-293439之间,东与广阳镇相邻,南连长生桥镇和迎龙镇,西靠南山街道,北面长江环绕与江北区隔江相望。全镇南北长约 6.9 千米,东西宽约 10.5 千米,幅员面积 2539.5 公顷,其中陆地占 69.4%,水域占 30.6%1。辖区地处长江河谷,地势东南高西北低,
4、丘陵、平坝地貌兼具。海拔190308 米之间,平均海拔 235 米,比南岸区平均海拔 350 米低 115 米。土壤以紫色土为主。气候属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具夏热冬暖,光热同季,无霜期长、雨量充沛,温润多阴等特点。年平均气温 18,四季气温变化分明。2009 年常住人口 17569 人,其中城镇人口 4444 人,农业人口 13125人,城镇化率 25.3%。实现地区生产总值 31571 万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57475 万元,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 14921 万元,工业投资 2800 万元,地方预算内财政收入 314 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 7210 元。第二条 土地利用现状根据南岸区 2
5、005 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数据,峡口镇土地总面积2242.8 公顷。其中,农用地 1420.4 公顷,建设用地 264.9 公顷,其他土地1 采用南岸区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2557.5 公顷,分别占该镇土地总面积的 63.3%、11.8% 和 24.9%。农用地中,耕地 659.9 公顷,园地 205.8 公顷,林地 241.9 公顷,其他农用地 312.8 公顷,分别占农用地面积的 46.5%、14.5% 、17.0%和22.0%。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 221.3 公顷(其中城镇工矿用地 16.8 公顷,农村居民点 204.5 公顷) ,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 43.6 公顷,分别占建设
6、用地面积的 83.5%和 16.5%。根据南岸区 2009 年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峡口镇土地总面积 2539.5公顷。其中,农用地 1286.6 公顷,建设用地 467.8 公顷,其他土地 785.2公顷,分别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 50.7%、18.4%和 30.9%。农用地中,耕地 323.6 公顷,园地 715.5 公顷,林地 114.2 公顷,其他农用地 133.3 公顷,分别占农用地面积的 25.2%、55.6% 、8.8%和 10.4%。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 427.1 公顷(其中城镇工矿用地 186.1 公顷,农村居民点 238.4 公顷) ,交通水利用地 34.8 公顷,其他建
7、设用地 5.9公顷,分别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 91.3%、7.4%和 1.3%。其他土地中,水域 778.1 公顷,自然保留地 7.0 公顷,分别占其他土地面积的 99.1%和 0.9%。第三条 土地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城乡用地结构失衡,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偏大2009 年,峡口镇农村居民点用地 238.4 公顷,占全镇城乡建设用地总面积的 55.8%,人均农村居民点面积达 181.6 平方米,远远超出国家标准(140 平方米/人) 。农村建设用地规模偏大,且布局分散、分布零星、利用粗放;同时城镇建设用地指标紧张,城乡用地缺乏有效协调。3(二)土地利用集约度较低,土地利用综合效益有待提高建设用
8、地以外延扩张为主,土地利用集约程度较低,建设过程中存在着浪费土地现象。土地利用的经济效益得到了较快发展,社会经济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没有保持同步,尤其以果蔬种植为代表的现代高效农业,其土地利用综合效益没有实现最大化,有待逐步提高。(三)土地生态环境较脆弱。峡口镇地处长江河谷,地势东南高西北低,丘陵、平坝地貌兼具,山势较陡,相当部分耕地坡度较大。据南岸区第二次土地调查,坡耕地有211.6 公顷,占耕地面积的 65.4%。其中, 6到 15的坡耕地有 104.2 公顷,15到 25的坡耕地有 55.4 公顷,25以上的坡耕地有 34.1 公顷。不合理的耕垦种植,造成水土流失。第四条 土地整治潜力(一
9、)未利用土地开发潜力:根据 2009 年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峡口镇除水域外的未利用土地面积为 7.0 公顷(其中荒草地 3.5 公顷,裸地 3.5 公顷) ,占土地总面积的近0.3。根据实地考察约 92%的荒草地可以开发为耕地、林地或园地;由于裸地土层瘠薄,坡度陡,开发难度相对较大。(二)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2009 年,峡口镇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 238.4 公顷,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 181.6 平方米/人(按户籍农业人口计算) ,高于人均农村居民点 140平方米的国家规定标准,至 2020 年,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为 188.2 公顷。4第二章 总 则第五条 规划目的为实现峡口镇建设“
10、新型工业园区 ”和“生态园林城镇”的目标,贯彻落实“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 ”的基本国策,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协调经济发展、生态建设与土地利用之间的矛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南岸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编制南岸区峡口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以下简称“ 规划” ) 。第六条 规划任务根据南岸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的要求和峡口镇自然社会经济条件,综合研究和确定土地利用的目标、发展方向,统筹安排田、水、路、林、村各类用地,协调各业用地矛盾,重点安排好耕地、村镇建设用地、生态建设和环
11、境保护用地、基础设施及其他基础产业用地,划定土地用途区,合理安排土地整治项目(区) ,制定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第七条 规划依据(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重庆市土地管理规定等有关土地利用、保护与管理的法律法规。5(二)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等技术标准、规范。(三)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00532 号) 、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土资厅发200951 号)等涉及土地利用规划编制的指导性文件。(四) 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
12、0 年) 、 南岸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 南岸区 2009 控制性详细规划汇编 、 重庆市南岸区“十二五 ”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 、 南岸区参与重庆市“一小时经济圈” 建设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 、 南岸区统筹城乡发展纲要(2007-2015年) 、 重庆市南岸区综合交通建设规划(2006-2020 年) 、 重庆市南岸区交通一体化规划(2010-2020 年) 等市级和区级相关规划及峡口镇交通、水利、农业、林业、旅游、生态及环境保护等专项规划。第八条 规划范围和期限规划范围为峡口镇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面积共计 2539.5 公顷 2。规划以 2005 年为规划基期年
13、,2009 年为规划时点,2020 年为规划目标年。第三章 规划目标第九条 区域发展定位峡口镇是重庆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发挥广阳岛作2采用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6为长江流域内河第二大岛优势,未来打造成为重庆市最具特色的现代化山水园林小城市和都市生态休闲旅游强镇。第十条 社会经济发展目标(一)人口和城镇化目标到 2020 年,全镇常住总人口将达到 3.9 万人,城镇化水平提高到 97%以上。(二)经济发展目标以年均 15%的增长速度,到 2020 年,峡口镇地区生产总值将达到 24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 6.2 万元。第十一条 土地利用目标(一)耕地保护目标到 2015 年和 2
14、020 年,耕地保有量分别不低于 139.2 公顷和 16.3 公顷。规划期内,确保耕地质量有所提高、布局更加合理。(二)建设用地规模控制目标建设用地总规模:到 2020 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 1141.9 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到 2020 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1071.7 公顷以内。其中,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 1021.4 公顷以内。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 93 平方米以内;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控制在 50.3 公顷以内;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70.3 公顷以内。(三)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和耕地控制目标规划期内,存量建设用地得到盘活和高效利用,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得
15、到合理控制,土地开发利用强度及综合效益显著提高。到 2015 年和 20207年,新增建设用地总量分别控制在 438.0 公顷和 730.0 公顷以内。到 2015 年和 2020 年,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分别控制在 434.9 公顷和 724.8 公顷以内。其中,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分别控制在 116.5 公顷和 194.1 公顷以内。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第十二条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发挥临近城市核心区的区位优势,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对耕地的占用,满足现代园林、花卉苗木产业发展的用地需求;保障旅游、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求,改善城镇基础设施条件;完善城镇功能
16、,增强经济实力,改善环境质量,提升文明形象,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一)农用地结构调整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提高园地利用效益,加强林地保护建设,适度减少其他农用地。2009 年,农用地面积为 1286.6 公顷(其中,基本农田 152.1 公顷) ,占土地总面积的 50.7%;规划到 2020 年,农用地面积为620.1 公顷,其中基本农田全部调出,占土地总面积的 24.4%,较 2009 年减少 666.5 公顷。2009 年,耕地 323.6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12.7%。到 2020 年,耕地16.3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0.6%,比 2009 年减少 307.4 公顷。期间建设占用耕地 194.1 公顷,土地复垦补充耕地 0.4 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