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关于我区秸杆禁烧落实情况的工作报告为扎实开展秸秆禁烧工作,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按照国家环保部、农业部及省、市秸秆禁烧工作会议要求,我区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开展秸秆禁烧各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高度重视,成立组织秸秆禁烧工作开始以来,区政府高度重视,为确保完成辖区内总体禁烧工作目标。XX年5月27日召开会议,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并印发区XX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由政府统一领导,环保局牵头,镇、办为责任主体,村为防控单位包片包干,将禁烧工作目标、任务、职责层层落实。在全面禁烧的基础上,重点在区城市建成区周围5公里;高速公路、铁路两侧2公里和国道、省道公路干线两侧各1公里地带;以及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区、油库、粮库、林地和重要通信、电力设施等周围1公里区域,确保不发生焚烧秸秆现象。二、加强宣传,提高认识为让广大农民群众充分认识禁烧秸秆的重要性,XX年5月30日,区环保局、镇、镇、镇、办事处联合开展了秸秆禁烧宣传工作,广泛宣传禁烧秸杆。本次宣传充分利用宣传横幅、标语、致农民一封信等形式进行宣传,为区辖区村居统一订做并悬挂宣传横幅100余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