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实践性环节实施方案依据“江西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开放教育试点” 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集中实践环节教学实施细则,结合我市电大实际,对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集中实践环节作如下安排。 一、教学实习教学实习为3学分,不得免修。 (一)教学实习是“.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开放教育试点”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的集中实践环节之一。 教学实习必须在修完汉语言文学专业80%的主干专业课程之后进行。 (二)教学实习的目的是加强学生对国情、民情以及.、政治、经济、文化生活和教育实践的了解;培养和训练学生具备认识、观察.的能力,以及运用汉语言文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并为撰写毕业论文打下基础。 (三)教学实习的内容可分为文学、教育、秘书三种类型。各指导教室应根据汉语言文学专业的特点,结合毕业论文的选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实习指导。 (四)教学实习可采取“文学(文字)专题讨论”、“模拟教学”、“秘书实习”,或“.调查”等形式。 (五)教学实习的成绩考核以学生提供的书面材料为依据,书面材料的字数不得少于3000字。 (六)教学实习的成绩评定用百分制。 (七)教学实习书面考核材料经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