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校内课程学分认定申请表编号(教务处填写): 姓名 性别 学号 年级学院 专业 电话学分认定原因 转专业 跨院(专业)选课 双修 辅修 选修研究生课程已修课程所属学院: 拟认定课程所属学院:已修课程所属专业: 拟认定课程所属专业:课程名称 课程类型 成绩 学分 课程名称 课程类型 学分 授课教师确认签字学分认定是监控和保证培养质量的关键环节之一,原则为:必修课-课名相同、学时不少、一对一。选修课-课程目的一致、课名相近、内容相当、形式相仿、学时不少、强度和标准可比,拆分或合并要学时对等,并提供可信的课程大纲。学生承诺本人以诚信的态度,为以上个人所填内容真实性承担全部责任。学生签字:年 月 日学院认定经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核,该认定结果符合专业教学计划和学分认定细则,并负责。分管负责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审核负责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1.本表格一式三份,教务处、学院、学生各留一份。2.同一课号、同一课名的课程不用重新认定。3.一门课认定为多门课、多门课认定为一门课或多门课认定为多门课的,请填写在一个单元格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