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就业扶助计划实施方案各县(市、区)人事劳动和.保障(劳动和.保障)局、财政局,开发区劳动人事局、财政局: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劳动和.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技能就业扶助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精神,全面贯彻国家、省关于促进就业和扶助困难群体就业的政策措施,充分体现市委、市政府“以培训促就业、以就业促脱贫”的工作要求,积极扶助城乡贫困人员通过就业实现脱困,促进和谐城市建设,提出我市2021年城乡技能就业扶助计划实施意见:一、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2021年城乡技能就业扶助计划招生对象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我市户籍;(二)城镇“零就业家庭”或“低保家庭”,农村“低保家庭”,农村年收入低于国家低收入人口贫困线以下家庭,因病、残、单亲等原因导致贫困的家庭;(三)年龄在16-25周岁之间;(四)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五)身体健康且有就业愿望。二、招生人数、学制及承担任务院校2021年城乡技能就业扶助计划我市共招生370人,学制均为2年(含半年顶岗实习)。其中石家庄铁路运输学校作为省级定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