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和限制类项目核准审批操作规范【模板】*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和限制类项目核准审批操作规范一、名称、性质(一)名称: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和限制类项目核准(二)性质:行政许可二、设定依据(一)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2120号)第二条第一款。(二)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111号令)第二条,实行核准制的投资项目范围和项目核准机关的核准权限,由国务院颁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确定。(三)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广西壮族自治区2021年本)(四)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112号令)第四条。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行政审批具体权限根据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广西2021年本)、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下放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事项有关工作的通知(桂发改投资2021557号)等有关文件确定。实施主体为北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