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做好基层法制员工作基层工商所身处行政执法和市场监管的第一线,是执行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前沿阵地。随着停征“两费”,基层工商所由原来的收费型向监管执法型转变,执法办案成为基层工商所的工作重心之一。针对此,笔者结合实践所得,就如何做好基层法制员谈谈自己的看法,不足之处,恳请批评指正。一、法制员的职责总体来说,法制员有以下职责:(1)组织学习、宣传法律法规;(2)对本所制定的工作规范进行合法性审查;(3)根据核审权限,对本所承办的、适用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依法进行核审和听证;对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以下简称“派出机关”)交办并以派出机关名义作出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初步核审。(4)对本所承办的、适用简易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检查;(5)对本所除行政处罚外的其他行政执法行为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对行政不作为进行督促纠正;(6)组织开展本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行政赔偿案件的应对工作;配合派出机关法规部门组织开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案件的应对、处理工作。(7)派出机关规定的其他职责以及领导交办的其他法制工作。二、目前基层法制员的现状和存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