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018 年草窝滩镇三道梁村盐碱地改良示范区种植项目相关物资政府采购招标文件招标编号:JTZC-18325采购单位:景泰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代理机构:甘肃新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18 年 8 月 2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5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103.1 招标文件涉及术语的内涵及解释 .103.2 招标项目概况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113.2.1 招标项目基本信息 .113.2.2 投标人资格要求 .113.3 招标 .113.3.1 综合说明 .113.3.2 招标公告时间 .113.3.3 招标文件的构成 .113.3.4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2、23.3.5 招标文件的修改与补充 .123.3.6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23.4 投标 .133.4.1 投标综合要求及说明 .133.4.2 投标文件的语言 .133.4.3 计量单位 .143.4.4 投标货币 .143.4.5 联合体投标 .143.4.6 知识产权 .143.4.7 投标文件的组成 .153.4.8 投标文件格式 .163.4.9 投标有效期 .163.4.10 投标保证金 .163.4.11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73.4.12 投标文件的密封 .173.4.13 投标文件递交 .1833.4.14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83.4.15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
3、回 .183.4.16 特殊情形的规定 .183.4.17 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采购人(代理机构)将拒收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193.5 开标 .193.5.1 开标内容及注意事项 .193.6 评标 .193.6.1 评标流程 .193.6.2 注意事项 .203.6.3 供应商家数计算 .203.7 定标 .213.7.1 定标原则 .213.7.2 定标程序 .213.8 发放中标通知书 .213.9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23.9.1 合同授予原则 .223.9.2 合同的签署、履行及验收 .223.9.3 其他 .223.10、质疑与答复 .233.10.1 综合说明 .233.10
4、.2 质疑和答复的时限 .233.10.3 投标人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233.10.4 质疑函的递交及地点 .233.10.5 对供应商质疑的答复 .243.10.6 质疑不予受理的情况 .243.10.7 投诉 .253.11、招标代理费 .25第四章 项目需求 .26第四章 项目需求 .2644.1 货物需求一览表 .264.2 交货时间及地点 .264.3 特别声明 .27第五章 评标办法 .285.1 评标原则及组织 .285.1.1 原则 .285.1.2 组织 .285.2 评标程序 .285.2.1 投标文件的初审 .285.2.2 比较与评价 .315.2.3 评标方
5、法 .315.2.4 变更采购方式后采用的评标方法 .315.2.5 评标报告 .325.3 废标 .33第六章 附件 .34附件 1:合同格式及条款 .35附件 2:投标函 .38附件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9附件 4:法人授权函 .40附件 5:开标一览表 .41附件 6:分项报价表 .42附件 7:投标商务、货物偏离表 .43附件 8: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文件 .错误!未定义书签。5第一章 招标公告甘肃新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景泰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的委托,对 2018 年草窝滩镇三道梁村盐碱地改良示范区种植项目相关物资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项目编号
6、:JTZC-18325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三、项目简介:(一)采购内容:黄沙,有机肥,改良剂及酸性肥料,银灰地膜,甘蓝种苗,芹菜种苗,油菜种子(参数详见招标文件)(二)采购预算:36.05 万元(三)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四、供应商资格要求:(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副本或年检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 (三)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正反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与响应时提供); (四)提供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参与响应时提供); (五)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7、 (六)提供供应商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 5 年内有无行贿档案记录的书面查询回执函(原件备查); (七)提供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八)投标人须出具“无拖欠工资诚信证明”。(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报名时间:2018 年 8 月 3 日 8:30:00 至 2018 年 8 月 9 日 17:00:00(国家法定工作时间内),请前往景泰县政府采购中心现场登记报名。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一)时间:2018 年 8 月 3 日 8:30:00 至 2018 年 8 月 9 日 17:00:00(国家法定工作6时间内)。(二)方式:登录甘
8、肃政府采购网站免费下载。(三)网址:甘肃政府采购网站 ;七、投标截止时间:(一)投标截止时间:2018 年 8 月 23 日 9 时整(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二)开标时间:2018 年 8 月 23 日 9 时整(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三)开标地点:景泰县财政局院内西一楼开标室。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及电话:采购单位:景泰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联 系 人:张永寨 联系电话:0943-5523043联系地址:景泰县一条山镇代理机构:甘肃新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 系 人:高蕊 联系电话:15214185022联系地址:白银区支三路 199 号甘肃新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18 年 8 月 2
9、日7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下述关于要采购的内容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果有矛盾的话,应以本资料为准。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内 容 规 定2.1 综合说明1)项目名称:2018 年草窝滩镇三道梁村盐碱地改良示范区种植项目相关物资2)招标内容:黄沙,有机肥,改良剂及酸性肥料,银灰地膜,甘蓝种苗,芹菜种苗,油菜种子(参数详见招标文件)3)采购预算:36.05 万元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5)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2.2 采购人1)单位名称:景泰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联 系 人:张永寨3)联系电话:0943-55230432.3 代理机构1)单位名称: 甘肃新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0、2)联 系 人:高蕊3)联系电话:152141850222.4 付款方式 根据合同签订方式付款。2.5投标人资质文件要求:(未做说明的资料复印件加盖鲜章,原件携带备查。)(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副本或年检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 (三)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正反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与响应时提供); (四)提供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参与响应时提供); (五)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六)提供供应商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 5 年内有无行贿档案记录的书面
11、查询回执函(原件备查); (七)提供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八)投标人须出具“无拖欠工资诚信证明”。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上条款为所有投标项目必须提供的文件,其中二)必须提供原件且在有效期内,所有证书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证书未按规定年检、复审或未按上述要求制作标书的,将视为无效投标。2.6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 年 8 月 23 日 9 时 00 分2.7 供货期 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完成2.8 投标有效期 60 天2.9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方式金额:3000.00 元(叁仟元整)投标人应于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 3000.
12、00 元(叁仟元整)按照上述要求足额进账到景泰县政府采购中心的账号,过期视为无效标。(投标人须要求银行在转帐时注明投标人名称和账号,项目名称及包号,以便查询)。同时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和开标现场提交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进帐单或电汇凭证等银行证明文件(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开户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泰县支行,账号:662214056218400039开户名:景泰县政府采购中心)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10 投标文件的份数1、投标文件份数:制作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电子版 1 份。(有分包按分包制作、无分包按整包制作)。2、投标文件须建立清晰目录并胶装
13、成册。未按该要求制作标书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对投标人产生的不利因素由其自行承担。2.1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接受 应满足下列要求:2.12 答疑会不召开召开 召开时间:召开地点:2.13 现场考察不组织组织 考察时间:考察集中地点:92.14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是2.15 招标公告的发布本项目时间安排以甘肃政府采购网发布信息为准。2.16 供应商家数计算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三十一条执行。详见投标人须知 3.6.32.17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的扣除比例:6%2.18 招标代理费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本项
14、目的招标代理费由采购人支付收费标准详见投标人须知 3.1110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3.1 招标文件涉及术语的内涵及解释(1) “政府采购当事人”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主体,包括采购人、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等。(2) “采购人”和“需方”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是指景泰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3)“招标人”是指景泰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和甘肃正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4)“投标人”是指向本次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5)“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6)“招标文件”是指由招标人发出的文本、文
15、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及答疑会议纪要及其他相关补充材料和相关变更内容。(7)“投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8)“采购文件”是指包括采购活动记录、采购预算、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标准、评标报告、定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9)“货物”是指投标人中标后根据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等。(10)“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11)“服务”是指投标人中标后根据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承担与供货、安装有关的服务,包括运输、仓储、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如售后、维修、更换和应承担的其它义务。(12)“自主创新产品”是指纳入财政部公布的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的货物和服务。目录由财政部会同科技部等有关部门在国家认定的自主创新产品范围内研究制订。(13)“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的各种函件,不包括电传、电报、传真、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