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3: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质量安全管理评价标准及规程一、简述质量安全管理评价是诚信综合评价的一部分,其评价权重占诚信综合评价总权重的 40%。质量安全管理评价由工程质量管理评价、工程安全文明管理评价和企业良好评价、企业不良评价组成,其中:工程质量管理评价权重为 40%,工程 安全文明管理 评价权重为 60%。二、工程评价工程评价由工程质量监督机构(14 个)的工程质量管理评价和工程安全监督机构( 14 个)对各工程的工程安全文明管理评价组成。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根据广州市施工企业 工程质量管理 评价标准及广州市监理企业工程质量管理评价标准 (详见附表 2、附表 4,由市质监站制定)对其监督范围内的每一项工程 至少每半个月进行一次检查评分 ,施工企业或监理企业全市范围内所有承接工程最新一次检查评分的得分平均值乘权后为其工程质量管理评价最终得分。得分按每半个月一个计算周期进行计算,计算日固定为每月15 日和每月最后 1 日,如遇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工程安全文明监督机构根据 广州市施工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