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306解放路桥至沫河口段一级公路改造工程进场材料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从源头上控制工程质量,规范原材料、半成品、成品 材料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凡属S306 解放路桥至沫河口段一级公路改造工程用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材料均适用于本办法。第二条所有用于本工程的材料,其质量必须符合技术规范及其引用的标准并满足有关要求, 必须按照相应的标准和试验规程进行材料性能试验或质量检验。不合格材料不得用于本工程。第三条承包人必须保证本工程用各种材料资金充足,避免发生 因资金短缺,材料不能足量进场而影响工程进度,如有发生,建设单 位将采取必要措施, 保证工程材料供应, 期间发生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第四条 承包人每批材料进场,须按规范规定,向监理工程师提供完整、真实的试验报告、出厂证明、质量证明书、合格证等,由监理工程师审查。第五条对已进场的各种材料,施工、监理单位须按规范规定的 频率和标准, 进行自检和抽检试验, 检验合格并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方可用于本项目。施工单位进场的砂、石、水泥、外加剂等材料必须 与做配合比时所用材料一致。